订阅投稿登陆
正在加载中...


最新目录
复杂社会网络:群体性事件生成机理研究的新视角
公共管理
汪大海 何立军等
发布时间:2012-6-13  发布人:本站  源自:
    

  [摘要]本文将复杂社会网络的理论及研究方法引入群体性事件生成机理的研究。通过研究发现,群体性事件作为一种复杂性社会问题,在事件的生成演化过程中,存在着复杂的人群网络结构,并且在内外因的共同作用下发生着潜移默化或明显的关系与结构的双重变化,由简单随机网络逐渐演化成一个存在明显社团结构的非随机复杂网络,导致事件发生后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关键词]复杂社会网络;群体性事件;生成机理;社团结构
  [中图分类号]D669[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6-0863(2012)06-0071-05

  近年来,关于群体性事件的研究文献数量急剧增长,来自政治学、社会学、法学、行政管理等学科视角的研究文献数以千计,对于群体性事件的概念、特征、类型、成因及防范措施等研究较为全面,而对群体性事件生成机理的研究还不够深入。鉴于此,本文提出基于复杂社会网络的理论视角与研究方法,探讨群体性事件生成机理,以期为后续相关研究提供理论参考,并为政府危机管理实践提供有益借鉴。
  一、现有研究视角分析
  由于各国及地区制度体系或意识形态等差异,国内外关于群体性事件研究存在较大的不同。首先,对群体性事件的概念界定有很大不同。其次,国外学者一般站在对社会秩序、整合、冲突、风险等理论探讨层面探讨类似中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例如基于社会团结理论、社会整合理论、社会冲突理论以及历经古典自由主义、功利主义、平等主义、新古典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等思想流派关于社会公正视角来展开探讨。还有,运用社会福利理论、公民社会理论、集体暴力理论等来研究群体性事件。这些研究部分涉及了类似中国的群体性事件问题,但多数并不是很直接。比较而言,国外关于集群心理和集群行为的研究对中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的解释力还是比较强的,即西方学者通过“模仿、感染、紧急规范、匿名理论、信息传播、控制转让”等理论来阐释群体性行为的发生机制,如斯米尔塞(Neil J. Semelser)提出的“价值累加理论(Value-added theory)”较具特色。该理论认为,集群行为实质上是人们在受到威胁、紧张等压力的情况下,为改变自身处境而进行的努力,而环境条件、结构性压力、诱发因素、行动动员、普遍情绪的产生或共同信念的形成,以及社会控制机制的丧失等六个必要且充分条件的叠加导致了集群行为的发生。[1]此外,资源动员论、政治过程论、新社会运动论等基于理性抉择的研究范式对我国群体性事件也有所关注。
  在借鉴国外研究的基础上,国内学者针对中国的群体性事件开展了大量描述性、解释性或对策探索性的多学科视角的研究。如陈潭、黄金依照国外各种理论框架,对近年来中国群体性事件的特征、诱因及发生机制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2]特别是关于群体性事件成因的研究,一般都基于政治学、行政学、经济学等学科视角或从社会冲突、社会稳定、社会发展、社会分化等社会学的分析视角或从公安、法制建设以及国家治理的视角展开。如研究认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历史文化根源、社会根源、经济根源、政治制度根源、社会心理根源[3];群体性事件的产生是社会变迁过程中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各种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也是各种利益冲突的集中体现(既有社会环境、政策等宏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个体、群体心理等微观方面的因素);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必然会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且主要源于激烈的利益纷争和社会冲突;群众往往习惯于以非法律手段解决其诉求,一方面是长期政治文化浸润的结果,另一方面是法律疏漏、未能提供解决社会冲突的有效手段以及司法权威不足所致[4]等。这些研究观点有一定差异,但基本趋同,都是基于相同的社会背景,即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断裂”[5]趋势明显,由此形成了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的弱势群体或贫困阶层,他们的大量存在成为社会不稳定的潜在隐患,加上当前社会加速转型,社会群体利益分化导致社会成员间的利益格局和利益关系明显改变。正如许章润所言,改革开放在释放社会生产力的同时,逐渐形成了多元社会利益的并存格局,多元利益主体的存在和多元利益意识的发育,造成了各种利益之间分庭抗礼的格局,并愈益趋向于采取公开博弈方式,以至于出现了诉诸公民集体行动的态势。[6]所以,当人们主观地认为自身权益受损,且通过社会正义不能伸张的时候,就会采取示威、街头抗议、封锁、强制性破坏活动等法律之外的行动进行维权。
  综上,这些基于不同视角对群体性事件的研究为我们研究群体性事件的生成机理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但客观讲,现有研究的视角多数比较传统,解释能力也很有限,面临着明显的工具性挑战——即运用现有的理论工具和研究技术不能有效地解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过程或生成机理。因此,亟需找到更加科学有效的理论工具和研究方法,以期实现创新或突破。近年来,复杂社会网络在世界范围内备受关注,应用十分广泛,一些从事管理学的研究人员开始注意到复杂性科学的研究成果提供的潜在管理机会,他们正试图在基础科学理论和实际管理者关心的问题之间建立联系[7],因此,面对群体性事件这一复杂社会问题,我们拟尝试引入复杂社会网络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来研究群体性事件的生成演化过程,努力实现一定的创新和突破。
  二、复杂社会网络研究群体性事件生成机理的理论可行性
  所谓复杂社会网络,是对复杂社会系统的一种抽象描述,它突出强调系统结构的拓扑特征,具有一般社会网络的普遍特性。网络由节点(即行动者“Actor”,其表示一个社会单位或者社会实体,也可以是个体,但不要求该该行动者一定要有“行动”或者有意志力)和连接这些节点的边(即“Ties”,表示各个行动者之间的关系。)[8]所组成。复杂社会网络把构成复杂社会系统的单元抽象成节点,单元之间的相互关系抽象为边,所以我们可以将复杂的社会系统当作复杂的社会网络来研究。
  上个世纪90年代末,随着小世界网络(Small-World network)模型和无标度网络(scale - free network)的提出,迅速形成了复杂网络研究热潮,越来越多的科研工作者投身其中,使得新思想新成果不断涌现。[9]“由于个体之间相互作用的网络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系统的宏观性质,网络结构与功能之间的相互关系就成为复杂网络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各种动力学过程与网络结构的耦合关系得到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包括疾病传播和信息输运、振子同步、渗流与临界现象、博弈与合作行为等”。[10]这些研究,绝大多数属于复杂社会问题,都是复杂网络和社会网络所共同关注的研究领域和问题。如对演员合作网络、组织内成员非正式交流网络、邮件联络网络、消费者网络、企业网络、供应链网络、企业研发联盟、科技创新网络、企业产品竞争网络等领域的应用性研究也充分证实了这一点。特别是在公共安全领域,网络透视法被用来显示犯罪组织中重点关注对象的连接情况,并为阻断功能网络提供建议。
  事实上,作为复杂社会网络理论体系有机组成部分的社会网络最早就发端于1932年J. L. Moreno对纽约州北部的哈德森女子学校“群体性出走风潮事件”的研究。随后,结合社会学中的具体需要和数学中的图论,社会网络研究迅速发展,建立了一系列概念和方法,并被广泛应用于社会学、人类学等各个领域。[11]1954年,人类学家 Barnes首次使用“社会网络”这一概念来对挪威某渔村的社会结构展开分析[12],此后,社会网络分析被视为是研究社会结构最简单明朗、最具有说服力的研究视角之一,被进一步广泛应用于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管理学、计算机科学等多个学科领域。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和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复杂系统和复杂性现象开始受到研究人员的关注。作为复杂性理论研究重要组成部分的复杂网络,逐渐超越了物理学、数学等自然科学研究范畴,也超越了传统社会科学研究范式,成为研究复杂性科学、复杂系统以及复杂社会问题的有力工具。据 Newman等的总结,近年来复杂网络研究的进展主要集中复杂网络的经验研究和拓扑结构特征分析、网络模型研究、发生在网络上的动力学过程(尤其是复杂网络上的网络故障和传染过程研究)等三个方面。[13]而复杂社会网络的研究也主要集中于这三个方面,只是具体的研究对象更加贴近社会现实需求。因此,基于对前人研究的认识,我们将复杂网络理论体系中先进的思想、研究技术和方法有效地运用在社会网络的研究中,引入新的不同于传统社会网络分析的视角与技术,突破以往社会网络分析的范式,推动社会网络在社会关系、网络结构以及动力学过程等方面的发展,从而更深入地探究一些诸如群体性事件这样的复杂性社会系统问题的生成机理,从而寻求解决这类复杂的社会问题。本文正是基于复杂社会网络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探讨群体性事件的生成演化问题,即为一次创新性探索。群体性事件作为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复杂性社会问题,在群体性事件的产生、演化与生成过程中,信息的传播、舆情(共识)的达成、违规群体以及集体行为的产生,与事件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联及期相互作用密切相关——这不仅是社会网络很早就研究的领域,也是复杂社会网络完全可以介入研究的重要领域,而且后者的优势更为突出,适应性更强。所以,在前人研究基础上,本文基于复杂社会网络的理论视角,运用该理论体系中的技术与方法,尝试展开关于群体性事件的相关研究,毋庸置疑具有理论上的可行性。
  三、运用复杂社会网络研究群体性事件生成机理的技术路线
  分析群体性事件生成机理的关键是能否对其人群网络结构和演化过程进行全方位、立体性的精准把控,而复杂社会网络理论中的一个重要的分支理论——社团结构和网络演化动力正是分析其生成及演化过程的有效切入点和核心问题。
  (一)社团结构:分析群体性事件人群社会网络结构的切入点
  何谓社团结构?近年来随着对复杂社会网络研究的逐渐深入,人们发现在一个复杂的社会网络中,具有相同性质的网络节点之间常常联系紧密并且聚集成社团,而社团与社团之间却无密集的联系,可以用稀疏来形容,这就是社团结构(Community structure)——某种程度上也可将其理解为“网络中的顶点可以分成组,组内顶点间的连接比较稠密,组间顶点的连接比较稀疏”[14](如图1或图2所示)。而这种网络形态的社团结构在我们研究的群体性事件中大量存在,而且网络中每一个社团实质上代表了一个利益集团,不同的社团之间形成了一种结构动态变化的利益相关者关系。以一个因新城区建设房屋拆迁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为例:我们会发现,通常这一类型的群体性事件形成前后,都存在着大量的利益集团,比如一般都存在的以党政部门为主体构成的官方利益集团、以商业利益为核心形成的开发商等商业利益集团和以拆迁户为核心的维权利益集团,还有非直接利益相关者如以新闻媒体为纽带构成的社会舆论团体集等这些利益集团客观上就是一个利益网络,并且在每一个集团内部客观存在着核心人物,即网络社团中处于核心节点的那个人物,这个人物的行为活动一定程度上影响或决定着这个利益集团的发展。如图3所示的就是一个因新城区建设房屋拆迁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网络结构简化图。在这个图中有三个明显的社团。其中,第一个是政府,用G代表,其中包括与事件其他利益主体联系密切的信访、公安及市委等部门。这里的市委不仅是政府机构社团中的核心节点,也是事件整体网络中的核心节点。第二个是开发商群体,用B代表,其中包含若干个开发商单个主体,分别用B1、B2、B3、B4、B5、B6代表。第三个是拆迁户群体,用F代表,其中包含若干个拆迁户单个主体,分别用F1、F2、F3、F4、F5、F6代表。此外,还有一个非直接利益相关群体,用P代表。由于这个群体中的个体之间不存在明显的利益关联,故社团结构不明显,其中包含若干个单个行动主体,分别用P1、P2、P3、P4、P5、P6、P7、P8、P9、P10代表。

  (见第6期)
          图1  社团结构网络示意图
  (见第6期)
  图2   一个社团结构清晰的网络

  由此可见,通过复杂社会网络中的社团结构来研究群体性事件生成过程中客观存在的人群网络结构在理论和技术路线上都是可行的,而且事实上,目前在诸多学科中,揭示复杂网络的社团结构也都有着广泛应用。如生物学、社会学、计算机图形学、物理学等学科,尤其是社团结构的研究与分级聚类(社会学)和图形分割(计算机图形学)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等。不仅如此,在社会实际运行系统中,研究复杂社会网络中社团结构的是了解整个复杂社会网络的结构与功能的重要途径,发现复杂社会网络中的社团结构,对于分析复杂社会网络整体与局部特征、整体与局部间的关系以及对网络结构本身及其演化有着重要意义和价值。[15]
  那么,如何研究群体性事件人群网络中存在的社团结构呢?这里,我们将展开中心性(centrality)分析和角色(role)分析。所谓“中心性分析”,主要是对个体或者社团在整体社会网络结构中所产生的影响力的解读,是研究网络社团的核心内容之一。这里的“影响力”,在社会学中一般称之为“权力”,社会网络研究者一般用“中心性”表达“权力”或“影响力”的概念。有国外学者研究表明,“行动者越处于网络的中心位置,其影响力越大。”那么,在群体性事件中处于每一个利益集团中心位置的核心人物,往往具有巨大的动员能力和影响力。这种能力不仅表现在其对所属利益团体中的影响力,也表现在推动整个事件演化发展中的推动力。因此,我们研究事件的人群结构和演化过程,就需要在分清整个事件人群网络的社团机构的同时,着重研究每一个社团的中心节点,分析处于中心节点的这一行为主体的心理及行为模式,从而更好的把握和研究其所在的社团。而所谓“角色分析”,实际就是研究网络中每个个体的位置关系及其行为模式。因为“角色”与位置密切相关,它指的是在复杂的社会网络结构中处于相同地位的行动者在面对其他行动者时表现出来的有规律的心理及行为模式。在群体性事件生成的过程中,有着不同利益诉求的行为个体和团体,在整个事件生成演化的不同时间节点上扮演者不同的角色——这种角色可能与其表现出来的心理及行为有很大相关性。因此,要分析事件生成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的相互作用,就必须对其角色有准确的判定。对此,需要通过具体的个案,分析该个案生成演化过程中各利益集团中每一个个体扮演的角色,探究其个性特征、行为模式对所在社团的影响以及对事件掩护所起到的推动作用。
  
          (见第6期)
          图3  一个因新城区建设房屋拆迁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网络结构简化图

  (二)网络演化动力:分析事件生成演化过程的核心问题和切入点
  以上我们探讨了如何运用社团结构理论和其分析方法,来寻找和分析群体性事件生成过程中客观存在的一些人群网络结构。然而,问题的关键是探究这些人群网络结构是如何发生变化的?是什么因素促成这些变化的?这些内外的作用因素是如何产生的?它们之间又是如何相互作用的?要回答这些问题,结合复杂社会网络理论来讲,实质就是探究网络动力及其演化问题。这也是我们研究群体性事件生成机理的核心问题。那么,何谓网络动力?据了解,信息的传播与渝渗、病毒传播、交通流与信息流、自组织临界性”(SOC)等都是人们重点关注的网络上动力学集中研究的问题。特别是在重大灾难期间,基于Internet的社会网络是讯息披露非常迅速、具体、准确的途径。[16]另外,最新研究表明,幸福感可以通过社会网络进行传播。[17]其中,以舆论形成和信息传播最为典型。因为对于这类社会系统中常见的集群现象或群体行为,社会学家一般依据社会影响理论等从社会心理学等角度来开展研究,往往考察微观层面上个体的选择以及这种选择对于宏观行为的影响。显然,这就和研究群体性事件发生发展过程中谣言的传播和信息流的流动非常类似。因为从理论上讲,在一起群体性事件发生演化过程中,随着信息量(特别是谣言)的不断增加和传播的速度、频率的加快,人群网络中的利益集团(社团)就会跟着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往往表现为几种类型:一是每一个社团的人数可能不断增加,力量不断增强;二是社团内部也可能出现意见分歧,相互不信任,出现内耗,导致整体力量减弱;三是社团之间的人员交往会发生,可能出现不同社团形成新的利益共同体,如非官方利益集团联合对抗官方利益集团等。因此,从网络内外能量传递引起的动力演化过程来讲,分析群体性事件人群网络中社团结构的变化及其内在原因,对于分析和掌握事件的动态演化趋势和演化根源,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技术上都是可行的切入点。
  另据网络动力学的研究表明,在一个复杂的社会网络中,当外加能量处于较低水平时,同一社团内的个体就能达到同步状态;在网络结构演化的研究中,相同社团内的个体也可能最终连接在一起,最典型的案例,如传染病在人群中的流行、谣言在社会中的扩散、病毒在计算机网络上的蔓延等来自社会网络中的一个个节点随着网络内外环境的变化,形成了服从某种规律的网络传播(或结构演化)行为。这就表明,在一个复杂的社会网络(如在一起群体性事件)中,是网络动力的作用,在推动着网络中每一个节点在不断地相互作用和发生变化,从而改变着每一个社团(利益集团)的网络(利益)结构,最终促成了社团(利益集团)之间的相互博弈或联合抗争,引发集体暴力事件的发生。这里,我们结合本文前述的一个因新城区建设房屋拆迁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案例,来对以上理论阐述做一检验。
  这是一起发生2008年我国甘肃某市的一起真实的群体性事件。经过对这一事件的个案研究,我们发现在整个事件网络的演化过程中,开发商、拆迁户等一些利益集团的主观态度或意欲性强度、对于“事件促发因子”(指的是“该市行政中心要搬迁的消息”)的不同信念组合、对政府(官员)行为合法性的认同及其权威性的信任与不满程度的叠加、组合是导致这一事件生成的根本作用。尤其是当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到侵害时经过多次上访等体制内合法的申诉也未能得到公正、合理、权威性的回应与有效地解决的时候,在他们的内心就会产生一种“敌视或仇恨心理”;当他们把利益受损的原因归结于“政府的剥夺”的时候,其拟对抗政府、意欲通过闹事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而上述两种现象在事件发生由来已久,不仅仅表现在该市市政府搬迁这件事上,而且在其他关乎民生、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上也大量存在社会积怨。加之,长期以来民众法制观念淡薄和对当地政府一贯处理群体性事件惯性的不科学的“认识”情境下(这里的“认识”是指先前其他地方政府对群体性事件的消极处置使多数群众认为“法不责众”、“会闹的孩子有奶吃”,对于体制内很难得到解决的维权问题,逐渐形成一种社会流行的反常认知现象,即“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以及“唯大、唯上、唯闹”的心理比较普遍,从而错误的选择了谋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在外生因素的刺激下(如在不法分分子的策划、鼓动与组织下),这些人对政府的不满情绪与日俱增,并开始形成强大的利益同盟,对抗政府争取自身利益的“胆识”也越来越强大,于是他们最后选择了去对抗政府——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泄愤,最终促成了事件的爆发。这就是该事件生成中网络演化背后的内在因素作用机理。这说明,在整个事件的演化生成过程中,其客观存在着的网络社团在内外因素的作用下,网络动力不断在发生变化,推动着不同利益集团间的矛盾积累和利益组合,最终形成了官民对立的博弈局面,引发恶性暴力事件。
  四、简短结论
  本文在梳理前人研究基础上,基于对复杂社会网络理论及研究方法在国内外复杂社会问题研究领域的既有应用情况,系统论述了基于复杂社会网络理论与方法研究群体性事件生成机理的可行性与深入分析影响事件生成演化过程的切入点和核心问题。群体性事件作为一种复杂性社会问题,在群体性事件的生成演化过程中,信息的传播、共识的达成、违规群体以及集体行为的产生与个体之间的关联和其间的相互作用密切相关。通过分析,我们认为:一般性的群体性事件都存在复杂的人群社会网络结构,并在内外因的共同作用下发生着潜移默化或明显的关系与结构的双重变化,由简单随机网络逐渐演化成一个复杂的非随机网络;并且这类事件多数起因于指向政府或政府主要领导的社会谣传,存在明显的导火线或者促发因子,但这些谣传或促发因子背后反映出一部分社会群体真实的利益诉求,但面对这些谣传,政府往往重视不够,同时缺乏有效的预警预防和危机应对举措,最终导致大规模的恶性社会冲突事件的发生,造成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地方政府在增强社会风险防范和基于瓦解复杂人群社会网络结构及其演化的应急管理能力的治理举措之外,真正“将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以民为本”,有效解决群众反映最直接、最突出、最重要的利益诉求问题,方为应对群体性事件的根本。
  [参考文献]
  [References]
  [1][2]陈潭,黄金.群体性事件多种原因的理论阐释[J].政治学研究,2009(6).
  Chen Tan, Huang Jin. Theory Interpretation on the Group Incidents for A Variety of Reasons. Cass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2009( 6).
  [3]李永庞,陈晋胜.关于群体性事件的理性思考[J].晋阳学刊,2004(1).
  Li Yongpang, Chen Jinsheng. Rational Thinking about the Group Incidents. Jinyang Journal, 2004(1).
  [4]龙宗智.相对合理主义[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18.
  Long Zongzhi. Relative Rationalism. Beijing: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Press, 1999. p18.
  [5]孙立平.断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Sun Liping. Faults——the Chinese Society since 1990s. Beijing: Social Science Literature Press, 2003.
  [6]许章润.多元社会利益的正当性与表达的合法化——关于“群体性事件”的一种宪政主义法权解决思路[J].清华大学学报,2008(4).
  Xu Zhangrun. Legitimacy of the Multivariate Social interest and the Legalization’s Expression —A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Humanitarian Law Solution on “Group Incidents”. Journal of Tsinghua University, 2008(4).
  [7]Amaral L A N, Uzzi B. Complex Systems—A New Paradigm for the Integrative Study of Management, Physical, and Technological Systems. Management Science, 2007,53(7):1033-1035.
  [8]Knoke,David & James H. Kuklinski. Network Analysis. Beverly Hills: Sage Publication, 1982.
  [9]周涛,柏文洁,汪秉宏等. 复杂网络研究概述[ J ].物理,2005, 34 (1) .
  Zhou Tao, Bai Wenjie, Wang Binghong et al.. Complex Network Research overview. Physics, 2005, 34 (1).
  [10]程洁,狄增如.复杂网络上集群行为与自旋模型[J].力学进展, 2008,38(6).
  Cheng Jie, Di Zengru. Complex Network Behavior and Spin-cluster Model. Mechanics, 2008,38(6).
  [11]Stephen P. Borgatti, Ajay Mehra, Daniel J. Brass, Giuseppe Labianca. Network Analysis in the Social Sciences. Science, 2009,323( 892).
  [12]Bames,J. A.. Class and Eornrnitteesina Norwegianisland Parish. Human Relation, 1954. pp39-58.
  [13]Newman M. E. J, Girvan M.. Finding and Evaluating Community Structure in Networks. Phys RevE, 2004, 69 (2) .
  [14]Girvan M, Newman M. E. J. Community Structure in Social and Biological Networks. Proc Natl Acad Sci USA, 2002(99):7821-7826 .
  [15]李晓佳,张鹏,狄增如,樊瑛.复杂网络中的社团结构[J].复杂系统与复杂性科学,2008(3).
  Li Xiaojia, Zhang Peng, Di Zengru, Fan Ying. The Community Structure of Complex Networks. Complex Systems and Complexity Science, 2008(3).
  [16]Lea Winerman. Crisis Communication. Nature, 2009,(457):376-378.
  [17]James H Fowler, Nicholas A Christakis. Dynamic Spread of Happiness in A Large Social Network: Longitudinal Analysis over 20 years in the Framingham Heart Study, BMJ. 2008,337.
  (作者:汪大海,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100875;何立军,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助教,北京101601;玛尔哈巴·肖开提,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北京100875)

Complex Social Networks: A New Research Perspective on Formation Mechanism of the Group Incidents

Wang Dahai   He Lijun

  [Abstract]This Paper brings some theories and methods of complex social network to the research of formation mechanism of group incidents. We find that, as a complex social problem, group incidents have a complex population network structure in the formation and evolution process, which will produce a leaven or obvious change of its relations and structures. Futhermore,it will change from a simple random network to a non-random complex network with obvious community structure, and become difficult to control.
  [Key words]complex social network, group incidents, formation mechanism, community structure
  [Authors]Wang Dahai is Professor at School of Management,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5; He Lijun is Assistant Professor at Beijing Social Administration Vocational College,Beijing  101601;Maerhaba is Master Candidate at School of Management,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Beijing 100875




关于杂志  |  联系我们  |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中国行政管理杂志社 京ICP备:060588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4816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中国行政管理杂志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自2013年5月16日起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