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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本刊特稿
本刊编辑部
发布时间:2013-10-14  发布人:本站  源自:本站
    

  “平安真富贵”,这是中国人民世世代代流传下来的真理性格言。如今,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在更高起点上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这是符合全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决策,各级政府必须坚决贯彻落实。

  适应人民新期待,树立平安新理念。讲社会的平安,当然首要的是没有战争,没有动乱。如果像近几年西亚北非一些国家那样战乱频发、政局动荡,人民生命财产没有保障,还谈得上什么“平安”呢?但是,“平安”必须与时俱进。在今天的和平发展时期建设平安中国,决不能满足于不打仗、不动乱,必须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把工作触角从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延伸到维护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及网络安全等各个领域,把工作着力点从打击、防范、管控拓展到服务、管理、建设等各个环节。不仅关注人身安全,而且关注吃得放不放心、住得安不安心、出行是否平安;不仅关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成效如何,而且关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高不高;不仅关注自身合法权益能不能得到有效保障,而且关注执法司法是否严格、公正,社会公平正义能否以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充分体现。概而言之,就是要准确把握维护社会秩序与激发社会活力的结合点,在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建设平安中国。

  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平安建设的当务之急,是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当前,我国处于刑事犯罪高发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此,应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把专项打击与整体防控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要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凡是政府推出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前置程序”、“刚性门槛”,努力使重大决策的过程成为倾听民意、改善民生、化解民忧的过程,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做好基础性工作,牢牢掌握主动权。平安建设,既要治标,更要治本,从多方面做好平安建设的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平安建设的源头性工程。各级政府要坚持发展为民、富民安民,积极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巩固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民意基础。谋发展、搞建设,要统筹好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兼顾好群众的个体利益和集体利益。深化平安建设,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希望也在基层。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固本强基的思想,建立健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钱往基层花,进一步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要提高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义工、群防群治队伍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力量,为平安建设赢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

  按照规律办事,创新平安机制。建设平安中国是一个动态过程,应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在实践中总结、在创新中提高,努力按照规律办事。各级政府应多渠道倾听群众意见,把群众的意愿作为平安建设的“风向标”,把群众的评价作为平安建设的“试金石”,善于运用民意导向,推动平安建设向纵深发展。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提高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按照科技引领、信息支撑的思路,加快推进平安建设信息化进程,善于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升平安建设现代化水平。厘清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分领域、分系统、分行业抓好各项工作部署和措施的落实,善于统筹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一步形成平安建设的整体合力。(执笔邵景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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