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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后的状元相国陆润庠》序
发布时间:2014-10-9  发布人:张 康 之


  在2014年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与黑龙江大学联合举办的行政哲学研讨会上,我的学长高小平介绍了他关于末代帝师陆润庠的研究成果。会后,我提出要为其著作《中国最后的状元相国陆润庠》(苏州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写序,高小平说已请陆润庠后人、我们学界的同仁徐双敏教授为之作序,但我还是坚持要写这个序,希望作为序之二使用。这些年来,我写过许多序,但主动提出作序还是第一次!

  我之所以希望为这本书作序,是因为我长期以来有着这样一个愿望,那就是想研究中国清末的社会治理变革的状况,想去发现从中国典型的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向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转变的逻辑。也就是说,这是一个我长期想做而没有做的事情,现在学长做了这方面研究,令我无比兴奋,所以,颇想为之作序。需要说明,虽然是作序,实际上只是读了这本书的一些感想。

  社会治理中的“变”与“稳”

  表面看来,这是一本关于陆润庠的传记性作品,实际上,却是一本对清末朝廷困局进行全景描述和分析的著作。作者扣住了陆润庠这个历史人物而对清末的变革时代进行了描述,特别是对官制改革的背景、动力、措施、困难以及结果进行了细致分析,形象地展现了改革失败的原因和后果。也就是说,作者围绕变法的主线展开,对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作出了较为深入的分析。阅读中可以发现,作者以清新的文笔,闲话家常似地介绍了陆润庠,并以这个人物为中心,说史论今,述事议理,尽情挥洒,把社会治理变革的重大课题蕴于陆润庠的“行”和与陆润庠相关的“事”之中,使之活灵活现地展示给读者,让本应是学术上的问题在绘画般的直观描绘中呈现,从而让人强烈地感受到,行政管理、社会治理的历史其实是一串串生动故事。虽然这本书所述的是陆润庠这个人以及与他相关的事,一旦开始阅读就会发现,以陆润庠为线索去写晚清社会治理却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因为,陆润庠一直是朝中重臣,以陆润庠为线索,可以对晚清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展开描述。正如作者所指出的,写陆润庠这位中国王朝治理时期的最后一位状元相国和倒数第二位吏部尚书,是为了总结整个封建时期的行政管理思想及其经验、教训。

  陆润庠在朝中为官经历了两次重大的变法运动,一次是“百日维新”,另一次是八国联军事件后慈禧主持的变法——“新政”。特别是在后一次变法中,陆润庠是直接的参与者。我们知道,这是一个需要变革也想变革的时代,但清廷并没有在变革中渡过危机,反而陷入了王朝的全面崩溃。正是这一点引起了人们持续的关注。这是因为,人类历史上的转折点并不只有那一次,在走向未来的道路上,相信还会遭遇历史性社会转型的问题,认识和了解中国清末这一段历史,是可以从中发现许多经验和教训的,至少,可以启发我们思考。就清末的变法而言,主要是受到外部刺激后而开展的行动,因而,在“稳”与“变”的问题上分歧巨大,特别是在变法的行动中患得患失,致使所变之处不仅无法收获积极成果,反而带来的是消极后果。由是观之,在变法的问题上,基本要义在于“变”,即不停歇地谋求变,不能停留,一旦歇脚,变法就会变味。这一点对于我们来说,可能会感受的更深,当改革转化为“维稳”的时候,任何一种意想不到的灾难性后果都可能发生。

  今天看来,在改革的时代最容易产生的分歧是在“改革”与“维稳”方面。现在,人们在谈论“百日维新”失败时,总是将其归结为当事人及其权争,在我看来,光绪与慈禧之争恰是一个改革还是维稳的问题,百日维新的失败证明维稳占胜了改革。经八国联军事件后,慈禧亦意识到“变法”一途,经派员出洋考察,形成立宪之识,认为宪法是“安宇内、御外侮、因邦基、保人民”之根基,并预备立宪。然而,终究未能付诸行动。这说明,主张维稳的人在看到了维稳的后果后又会转向改革。然而,就慈禧的改革而言,可能是由于时机已过,由于到了社会贫富分化非常严重和矛盾随时都会激化之时,已经无法找到一个合适的改革路径了,因而,革命发生了。这说明,改革也有一个时机的问题,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适宜于改革。在某种意义上,改革需要发生在社会矛盾激化之前,而不是等待着社会矛盾激化之后再行发动。任何时候,一个社会都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在矛盾面前,如果以维稳为先而不是以改革为重的话,只能会陷入越维稳越不稳的状态,甚至可能会因此而错失改革的时机。

  清末的社会变革并不是一个自然过程,在很大程度上,这场变革是被动的,是因为外部刺激而做出的反应。由于1840年的鸦片战争而让国门被人打碎,对中国社会造成了一场巨大的精神冲击,促使国人在所有方面进行反思,要求变法图强。就此而言,是外在因素激发起了变革的要求,在寻求变革的目标与道路时,也是“以强为师”,是希望通过向那些欺负了我们的国家学习,希望达到了那些国家的水平而不再受欺负。这显然是一个极其简单的思维逻辑,但对于一个思维极度僵化的王朝而言,也只能停留在这个水平上了。尽管如此,在学习什么和怎样学习的问题上,还是存在着巨大的分歧。这些分歧正体现在对变法的态度上。在思想倾向上,陆润庠也是主张变法的,但与康、梁等人不同,他所主张的“变法”没有“维新”的追求,属于变法不维新。因为,从当时的情况看,“维新”包含着西化的内容,陆润庠是反对西化的。陆润庠看到了积法成敝,法敝而成弊,所以,主张变法。但是,他所希望的是消除流弊,而不是根本性的变革,所要维护的还是旧体制,避免这种旧体制受到西化的冲击。这显然是一种“改良”。其实,我们在评价清末变法历史时,也是将康、梁的变法维新主张归入“改良”的范畴,与康梁相比,陆润庠的主张则是更为温和的改良。这可能与他出身世代医家有关,是一种中药疗病的方子。

  的确,一谈到改革,我们就会想到如何改的问题,因为改革的路径关系到改革的成败。从改革路径争执看清末的变法,也许会提出另一种假设,虽然历史是不可以假设的,但我们完全可以在历史中去寻找两种思路:如果光绪不去与慈禧开展政制方面的直接争执,而是着重于推进实业、教育等,促进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可能晚清中国的历史又当重写。事实上,在变革的时代,最容易滋生出激进的主张,一旦展开争论,就会指向基本制度方面。这样做往往是加重了改革的难度,增添了改革中的变数。所以,在改革的时代,温和的变革立场往往显得弥足珍贵。陆润庠是一个温和的改革派,虽然他与翁同龢同为光绪的亲信,但在变法的问题上,显然有着不一样的考虑。正是由于这一原因,维新失败后,翁同龢被罢而陆润庠得以留下。在这个问题上,陆润庠与翁同龢的不同并不在要不要变法,而是在变法的路径上有着不同的立场。其实,正如本书作者所指出的,在清末兴办企业、大举洋务的过程中,市场经济的各要素也迅速生成了,而且,在产权的问题上,出现了股份制因素;在经营管理方面,也有了“官办”与“商办”的问题。依此路径走下去,市场经济就会成长起来就能够引领着改革的路径。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停留在政制的问题上进行争论,可能就不会出现“百日维新”,也就不会再有慈禧的二次变法。这一点可能对每一个历史转折点上的改革都具有启发意义。

  在书中,作者分析道:清廷的变法、新政等,都未能避免政治的崩盘,其深层原因是腐败、外患和人民的不满。面对这些问题,清廷急于求成、过于激进,从光绪到慈禧,都犯了要么不变法、要变就急于求成的错误…… 作者的这些分析是中肯的,在一个政治体系已经病入膏肓之时,不治是等死,而下猛药则是促亡。所以,就清王朝自身的维续而言,陆润庠的改良之策应是可行的。如果视野放得更大一些,还可以看到,清末新政中是包含着放权、自治等内容的,今天看来,这显然是朝着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方向行进的,可以说是一个正确的方向。但是,随着权力的下放,随着自治的兴起,地方上需要自主建巡警、设学堂,出现了大量财政需求,而这些财政需求又都着落在了百姓身上。为了补充地方财政的不足,除了加重地方税赋外,也把买卖官职作为一项重要收入,使腐败呈加速之势。百姓负担的加重在现实中并不是每一个人负担的平均加重,往往是以贫富分化的形式出现。特别是在把社会治理的成本下放的过程中,出现了腐败的问题,而腐败又会成为贫富分化的催化剂。剧烈的贫富分化又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激化,从而使改革中断而以革命代替之。这也说明,在社会治理的问题上,并不是简单地放权和自治就能解决问题的。

  长期以来,在民族主义精神的训导下,我们往往以人的行为是否有利于国家或民族而对人进行定性,把一些人归入爱国人士,而把一些人归入卖国贼。对于清末那代人而言,恰逢国家内忧外患之时,可以说,朝中大臣在忠君爱国方面是一致的。在这个时期,如果简单地把一些人归入“卖国贼”的行列,应当说是不实的,这与外敌入侵后一些人谋求自保而卖国是不一样的。然而,即便是朝中大臣都有着忠君爱国之心,在攘外治内的问题上,也必然会存在着激烈冲突,特别是在“稳”与“变”之间,呈现交锋之势也就不可避免,以至于处在决策中枢的每一个人都必须有着自己的立场。陆润庠是一位主张变革的温和派,他很少用言语去表达主张,而是用行动去响应变革和促进变革,从他“丁忧”期间举办企业来看,不仅仅是表达了救国情怀,而是要借此促变。既然最高统治者不思变革,那么,在自己能力所及之处,也用实际行动去促变,哪怕这种贡献是微不足道的,却是积极的和珍贵的。在变革的时代中,我们总会发现更多的人愿意去表达主张和提出意见,而在自己去行动的时候,却显得不甚乐意。其实,行重于言,具有改革愿望的人,应当首先用自己的行动去诠释改革,而不是空谈什么样的制度或什么样的政治模式更优。在这方面,陆润庠堪称楷模。

  基于公共管理视角的新解读

  高小平的这本书应当看作是一部对清末行政管理史进行探讨的学术专著,所要把握的是中国行政管理现代化的线索,特别是对清末官制的考察最为清楚。事实上,作者重墨较多和反复提及的是陆润庠任吏部尚书期间的事迹和业绩。这说明作者更多地是从行政管理专业角度来认识陆润庠这位清末历史人物的,希望寻找的是中国行政管理现代化的踪迹。当然,中国行政管理现代化的进程显然是外部因素影响多于自身的发展需求,是不能看作为一个自然演进过程的,也不是包含着主动性的自觉探索过程。但是,在外部因素如何转化为内在动力的问题上,还是有一些经验可以发掘的。

  我们知道,公共行政学科是个泊来品,从事这个学科研究的学者们对西方(尤其是美国)的行政管理的理论、实践以及发展历史非常熟知,谈到某个方面的问题时,都可以如数家珍,然而,对于中国历史上的行政管理状况,却显得非常陌生,即使学识渊博的学者,也许只能从历史书中获得一个大概的印象。当然,在中国历史上的王朝治理阶段,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公共行政,但王朝治理也是通过行政管理的途径而得以实现的。也就是说,在中国历史上,也存在着行政管理的问题,有着与王朝治理相适应的完整的行政管理体系,也肯定包含着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其中,很多经验甚至教训都是今日之行政管理可以借鉴的因素。事实上,中国历史上的王朝治理一直是以官制为轴心的,是通过官制的不断调整去完善行政管理的。对于已经建立起了公务员制度的今天,这一点具有什么样的启发意义,可能是值得研究的。读了这本书,我们看到,作者在“引子”中集中探讨了中国宰相制度的嬗变过程,虽然宰相只是中国历史上的官制中的一个官位,但作者在“引子”中对它的介绍显然是点明了全书的主题。

  王朝治理条件下的官基本上是一种身份,不仅是由具有某种身份的人来承担,而且本身就意味着一种身份。与之不同,现代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官仅仅是一种角色。官从身份向角色的转变决定了官制性质上的不同。考察清末官制,去发现官从身份向角色的转变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当然,中国王朝治理中的官作为一种角色是可以追溯到秦王朝的,秦的“废分封、设郡县,废诸侯、设官吏”促使官制中的身份向角色转化,但是,直到清末,官一直保有身份和角色二重内涵。由于在整个农业社会的历史时期中并未在社会的层面上对身份制作出实质性的触动,以至于官总是与身份联系在一起,或者说,官本身就意味着身份,所谓官本位,就是把官的身份严格地等级化、固定化、制度化、意识形态化。不过,我们也应看到,尽管秦之后的官制中存在着时淡时浓的身份制色彩,但身份与角色的二元共在格局已经确立起来,从而形成身份与角色相互制约的局面。中国农业社会历史阶段的社会治理状态是,在王朝治理的框架下,身份与角色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官员在身份制语境中的角色扮演也会把最终获得某个身份作为目标,可是,在历史行进的脚步中,我们却看到角色被一笔一笔地描绘得越来越浓重。到了清王朝后期,虽然人们所持有的依然是身份意识,而在实际行动中,却用角色行为向身份制发出了挑战。

  总体看来,农业社会是一个身份等级制的社会,社会治理也是建立在等级身份的基础上的。根据现代社会科学的认识,人的社会角色是在身份制解体的前提下出现的。正是因为人的社会角色的出现,才使人们之间的关系契约化成为可能,也正是在此意义上,才有了梅因所说的那种从身份向契约的转变。但是,正如我们所指出的,在中国王朝治理时期的官制中,官职尽管一直与身份缠结在一起,却留下了角色化的轨迹。中国官制的演进有着一条明晰可辨的踪迹,那就是身份的色彩逐渐变淡而角色的特征则越来越明显。到了清代,官制中的身份色彩已经变得很淡了,做官基本上成了一种角色扮演。对此,人们往往归于“满人”统治,但放在中国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却可以看到走到这一步的清晰轨迹。所以,中国王朝治理中的官制包含着向现代化逼近的迹象,官职的身份色彩的淡化和角色特征的增强,并不是可以用满人统治这种偶然事件来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的,而是一个包含在历史演进趋势中的目的地。

  作者发现,清末的官制改革虽然流产,但在讨论和起草方案过程中形成的行政体制思想是有价值的:其一,包含了政治与行政分离的思想,既维系君主(政治)集权又建立内阁(政府)分权体制;其二,有了分权制衡的思想,在建立立宪政体的目标下,提出了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开的要求;其三,有了职位分类、职权与职责一致的设想;其四,有了打破满汉身份差别、依资历和能力任用官员的思路;其五,有了设立相对独立的监察权的争论。从这些思想和准备实施的措施中,都可以看出明显的现代性色彩,这是学习西方政治、行政体制知识和文化的结果,但也包含着清末改革者自己的理解,特别是充分考虑到了中国君权统治的现实,在出于一种既要改革又不使君权成为激烈的反制因素的目的而作出的改革路径设计。也许以激进的眼光看,这是新旧势力妥协的方案,但是,在旧势力非常强大的情况下,如何迈出现代化的第一步,显然是意义重大的行动。在起草官制改革的方案时,陆润庠所努力追求的就是避免激进,而是首先迈出第一步。就此而言,既是务实的,又包含着为实现理想而打下坚实根基的设计思路。

  清末的官制改革也是以机构改革为切入点的。比如,在官制改革的初期,是从“裁冗衙、裁吏役、停捐纳”开始的,这显然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机构改革。特别要注意到的是,在慈禧主持的改革中,官制改革是为“预备立宪”作准备的,它的成败决定了立宪能否启动。也就是说,机构和职能方面的调整是作为预备立宪的一个阶段来看待的。然而,在一个缺乏社会分工的社会中,在混权状态中,在自上而下的所有官员都追求权力的完整性的条件下,机构的调整必然会遇到巨大的主观阻力,而且会陷入了争权的斗争中,以至于机构改革的所有设想都会落空。清末的改革正是如此,所以,“预备立宪”的改革在机构调整的过程中就卡壳了。就当时的情况来看,由慈禧主持的变法自官制改革开始,根据本书的分析,当时所制定的方案已经具有了责任内阁制的雏形,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派员出洋考察的结果,也是服务于建立君主立宪政体的目标的。然而,由于改革触动了既得利益,由于既有的权力结构没有列入调整的范畴,从而出现了权术上经营(如袁世凯等人试图趁机攫取权力等),引发了派系冲突,直至官制改革夭折。这说明,从机构改革入手是一条切实可行的改革路径,但是,机构改革如何与权力结构以及权力关系的调整结合在一起并加以同步推进,则是机构改革能否成功的保证。虽然这是一个技术性的问题,却是至关重要的。

  显而易见,机构改革可以导向政治腐败的方向,也可以导向政治清明的方向。当权力下放的时候,让地方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治理权,也就意味着这种自主治理权会成为压榨剥削民众的自由放任。这样的话,地方为了营造所谓业绩,就会加重税赋,即使税制不变,也会变着法儿把各种各样的负担加予百姓。结果就是贫富分化、社会矛盾激化。再者,在预备立宪的改革中,从思想线索来看,主要停留在要不要学习西方以及学到什么程度的问题上,而不是通过改革去寻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也就是说,在造就一个什么样的治理模式方面,缺乏明确而系统的构思。应当说,君主立宪政体并非不可行,关键是这一政体中所包含的现代化内涵没有被清末的改革者所理解。最为重要的是,在每一个社会变动时期中,都可以看到投机者的身影,而且可能是极其活跃的,在每项改革进程的启动之时,都必然会有野心家去窥视可资利用的机会。所以,每当这个时刻到来时,社会就会变得较为复杂,改革的进程就会有着更多的变数。由于存在着这一问题,在改革的过程中防范野心家的投机行为也是需要得到充分考虑的。总的说来,清末的改革应属于从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向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转变的范畴,然而,统治者却将此理解成强化统治的举措,或者说,理解成对统治方式的调整。这就决定了改革必然流产。

  作者注意到了清末朝廷在机构上的变化,虽然“百日维新”以及清朝垂亡前由慈禧亲自主持的变法都失败了,但也并非一无是处。在变法维新的过程中,朝廷各部门的职能发生了较大变化,其中包含着现代化的内涵。按照作者的说法,原先,朝廷的各部门类似于皇帝的秘书性机构,而在清末的变革过程中,朝廷各部门逐渐在事务性的方面获得了较大的自主性,可以在获得皇帝认可和批准的条件下放手开展行动。这说明,机构的性质在清末已经开始发生变化。虽然在王朝治理体系中发生的这种变化依然从属于统治的需要,但在机构自主权的增长中,却包含着管理的内涵,反映了管理的需求。也就是说,在清末变法的过程中,机构改革适应了管理的需求,管理的内涵进入了量的增长的阶段。如果这种演进达到某个阶段的话,突破其统治的外壳应是可以期待的。

  在清末官制改革中,陆润庠是参与者,或者说,吏部尚书这一角色决定了他也是主持人。根据作者的考察,在清末的官制改革中,陆润庠的一份奏折促成了《行政裁判院官制草案》这份可以看作中国历史上第一份反映了行政法治思想的立法草案。虽然它因革命的爆发而未得实施,但思想的历史往往并不以具体的历史事件而更改前行的道路,在思想史的行进轨迹中,将此确认为中国行政法治的始点,应当说是不会有争议的。尽管这一行政法治思想是来自于西方,但包含着对中国历史上的官制经验及其积弊的深入省察,是可以付诸实施的。事实上,在后来北京国民政府的实践中可以清晰地看到,陆润庠的这一行政法治的思想得到了保留。另一方面,在机构的调整中也同样可以看到新的因素。一般说来,在集权体制中,行政部门内设监察机构是必要的。在清末官制改革中,陆润庠不赞成盲目照搬西方三权分立体制,坚持在行政部门中设立“都察院”,这无疑是对当时王权结构的深刻体察而形成的设计思路。

  另外,陆润庠任吏部尚书期间大力推行和改进了考核制度。应当说,对官吏进行考核是一项古已有之的做法。陆润庠以自己的博学多识,熟知中国历代官制中的考核措施,但他不仅仅把历史上的成功经验加以应用,而是有所创新,即把考核制度与权力结构结合在一起加以应用,按照层级结构建立起逐级负责的考核制度,而不是由中央全面掌握考核权。此时,在西方,正是马克斯·韦伯构思官僚制之际,就陆润庠对官吏考核制度的设计而言,可以清楚地看到科层结构的色彩。就此而言,可以说是一项组织模式现代化的自发行动。作者认为,陆润庠任吏部尚书期间所推行的官吏考核措施已经具有了“绩效考核制”的性质,果若如此,不能不说是官制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我们知道,“绩效考核制”是与现代公务员制度联系在一起的,是公务员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王朝治理的条件下,不可能提出公务员制度建设的要求,但是,在旧官制中引入新的考绩制,却是可以促其变化的,而变化的方向无疑就是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所以,陆润庠所引入的官吏考核制度如果具有绩效考核制的性质,对官制的改革而言,其意义是巨大的。也就是说,在施行的过程中必将促使官制发生根本性的变革,并有望把旧官制改造为现代公务员制度。同样,在陆润庠主持吏部期间,还引入了官员任职培训制度,这也无疑是一项具有现代性的官员教育理念,包含了专业化的追求。

  我们必须指出,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官吏的作用也许不应被夸大,但是,官吏的行为如果是与某种官风一致的,其作用还是不能低估的。从晚清的情况看,即使陆润庠主持吏部时对官制进行了改革,但在“正官风”方面并没有找到很多切实的措施。所以,机构的调整和人员的精减都不可能达到目标。这一教训是值得记取的,在机构改革的过程中,官风败落的有害性是巨大的,它不仅会成为导致腐败泛滥的因素,还会促使整个社会风气败坏。在某种意义上,清末改革的失败是与官风败落、世风日下联系在一起的。在社会转型的时刻,社会治理体系的变革从机构改革着手是一项硬任务,但是,它必须在“正官风”这项软任务方面也有着切实可行的措施。官风正则可以使机构改革事半功倍,反之,机构改革不仅无法取得预期效果,反而会流产。这一点不仅清末的改革者没有意识到,也可能是其他历史转型期中的改革者缺乏充分认识的问题。

  在社会治理中,如何解决社会保障的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当前,社会保障的问题也是一个热点问题,所以,作者在这方面着墨不少。本书以陆润庠的状元文为着力点去阐发他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想法,指出陆润庠的状元文虽然是以《孟子》议论为题的考试文章,但其中包含着“分工”和“轮作”的思想,有着直指效率的追求。这一认识应当说是准确的,在清末的历史条件下,已经产生出效率意识是可信的。正是这一点,包含着走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涵。也就是说,有可能促进社会治理从统治型模式向管理型模式转变。在今天,社会治理体系已经被打造成了一个分工—协作体系,但是,在这种分工—协作如何优化的问题上,如何成为一个全社会的积极因素都被纳入其中的分工—协作体系的问题上,显然还是有着许多文章可做的。如果考虑到时代已经不同了,我们今天正处在一个后工业化进程中,那么,不仅仅是一个如何优化分工—协作的问题了,可能还需要实现进一步的升华,即建构起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

  对历史演进逻辑的研究

  我是不太相信历史书的,我认为关于历史的描述很难具有真实性。以我们亲身经历的“文革”例,在我所读到的关于“文革”的作品中,几乎全都存在着似是而非的问题。在我们这些经历了“文革”的人还活着的时候,就已经把“文革”写得面目全非了,后人在回顾这段历史的时候会写出什么样的东西呢?但是,我相信历史事件背后的逻辑,或者说,对于历史事件,只有从历史演进的逻辑中加以解读,才能真实地把握之。高小平写的这本书以陆润庠为线索去写晚清历史,着重把握的恰是历史事件背后的逻辑。换言之,严格地说,本书不是对历史的研究,而是对历史逻辑的研究。而且,在写陆润庠时,作者心中所想的正是当下的现实,在每章后的评议之中,总是试图发掘一些具有启发意义的要素。的确,在历史中是可以发现大量对现实行动具有启发意义甚至指导意义的因素的,以史为鉴并不仅仅是从中发现教训,也包含着经验。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每个时代又都有着属于自己时代的问题,即使是表面上看来相似或相同的问题,所在的背景也是不同的,如果在一个系统中看,参与互动的因素更是不同。就社会治理而言,陆润庠所在的时代是一个从统治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向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变革的时代,清廷之所以被革命,从根本上说,是没有担起这场变革的使命。在这一点上,其启发意义是最为可靠的。如果看不到这一点,而是在具体的事件中去看问题,就会模糊不同历史阶段的界限,就会使我们时代中真正重大的课题游离于视线之外。

  这本书所展示的王朝衰落时那种颓败之象是发人深省的,用以镜鉴,必获大益,愿这本书能尽早出版,让我们能在阅读时对照自己所生活的社会,以增危机意识和改革的紧迫感。作者的目标是要通过一件又一件小事连接而成的轨迹去考察清末变革时代走向现代化的踪迹,因而,围绕着陆润庠这个人物进行了细腻的描写。比如,他从星期日休息的西方定制在中国的引入而去领悟社会时空以及连续性与中断性的哲学奥义,并从中发掘中国现代化的标识物。由于这本书对人对事的描写非常细腻,增强了学术性,不仅对于希望了解那个变革时代的读者,而且对于研究者而言,都可以从中发现有价值的因素。也就是说,这本书所叙述的是封建王朝解体的过程,考察的是封建王朝垂危之际的改革过程,但这段历史中却包含着某些在今天具有启发意义的因素。我们今天也处在一个改革的时代,相似的争议也存在于今天,尽管我们在改革过程中已经取得了巨大进步,但是,如果不是把改革看作为走向一种新型社会治理模式建立的步骤,而是满足于学习西方的话,就无法走出一条新路。那样的话,在复制西方成功经验的过程中就会把中国社会改造成与西方相同的社会。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不仅在世界的中心—边缘结构中西方发达国家不允许中国成为它的复制品,而且在全球化、后工业化浪潮激荡的条件下,我们也不具有复制西方经验的条件。

  读了这本书,对陆润庠的敬意油然而生。因为,在列强打破中国国门的时候,民族自觉意识尚未生成,那个时代的人因畏惧列强而崇敬列强和学习列强是自然而然的,所以,会有“兴洋学、办洋务”之举,会要求把西方的制度以及具体的体制都移植过来,而陆润庠在此过程中却能够保持一份独立思考,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作出有取有舍的选择。现在,中国社会已经有了自觉的条件,而一些人却表现出超强的对西方的依附心态,认为那是成熟的,是可以无条件搬用的。我对此一直是持怀疑态度的。事实上,人类社会正处在一个根本性的转折时期,全球都面临的着后工业化的课题,即便是西方社会,也必须面对这一新的课题提出的各种各样的挑战,我们有什么理由定位于简单的学习和模仿而不是去与西方一道解决那些全球性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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