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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研究的“破”与“立”——评《中国地方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研究》
发布时间:2016-1-18  发布人:高 小 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做好‘破’和‘立’这两篇文章”。这一重要论述,对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治本力度,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提供了重要遵循,指明了正确方向。破而后立,有“破”才有“立”,旧的、不良的东西不破除,新的、好的事物就树立不起来;“破”是为了“立”,只有将好的制度、体系建立起来了,“破”才有意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学术界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研究,也要着力于研究基点、研究范式、研究结论的“破”与“立”。

  近日,武汉大学李和中教授依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所推出的学术专著《中国地方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研究》由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作为读者,我在拜读此书之后,深感李和中教授的研究契合了习近平总书记所言的“破”与“立”的思想精髓。

  从该书的研究基点上来看,“破”了以往同类研究聚焦宏观的理论建构和顶层制度设计,或微观的典型案例分析及个案实践绩效评价的窠臼,转而将研究焦点“立”于“地方政府”及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一方面,在一个政府层级、类型多样的政治架构之中,我国“地方政府”尽管“职责同构”,但各层级、各类型地方政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难点与现实挑战又因其地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地方治理形势及政治生态的多样化而呈现出更加纷繁复杂的态势与趋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中央层面的顶层设计愈加完善,地方层面也进行了许多卓有成效的探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本领域的学术研究,除了需要跟踪最新理论前沿和宏观政策走向,更要反思、分析鲜活的实践探索,毕竟地方政府才是顶层设计的落脚点,才是宏观政策具象化的“实体”,才是理论创新的“源头之水”。然而,当前学术界对于顶层设计的关注多于对地方经验的总结、升华,对于廉政理论的体系化、本土化的宏大命题的着力胜于对地方经验及地方制度建设的总结、反思。因此,关注地方政府层面,尤其是对各个层级、各类地方政府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建设绩效进行科学的评价,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制度设计创新与理论观点创新,才是因应我国政治生态实际需求与廉政建设现实取向的立基之本、着力之点、聚力之焦。李和中教授的这本著作,恰是选择从地方政府层面切入,将研究视角立于顶层设计的主体思路之下,宏观政策的贯彻执行主体——地方政府之上。另一方面,不可否认,各地所面临的廉政建设形势和任务不同,社会公众的利益诉求和对政府的廉政期望也不尽一致。多样化的党政廉政态势及任务之下,又叠加有多元化的利益诉求和廉政期望,地方政府的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因地制宜,体现出鲜明的地域特点,实现个性化、差异化的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然而,地方政府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虽然不能“异质化”,但更不能完全“同质化”,搞成“千地一面”或“整齐划一”。基于此,对于地方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研究,既要尊重各地的特殊性,也要注意奠立能够实现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地方政府相互比较、彼此参照的统一平台。李和中教授的这部著作,既通过“解剖麻雀”式的案例研究实现了对各地个性化经验的关注,更“着眼于设计一套科学的、客观的、实用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以此对地方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际进程与效果进行科学规范的计量,做出准确的评判”,从而将个性化的地方经验置于同一研究平台之上进行综合分析、探讨,统摄整合顶层设计与地方经验的新样本、新范例、新视角、新平台。

  该书亦着力于研究范式的“破”与“立”。李和中教授及其团队创新研究范式,本着实证研究的路径,以建立结构合理,秩序严密、科学的地方政府廉政评价体系为研究目标,通过客观地描述反腐败与廉政建设的实际状况,在对案例资料及其相应数据资料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的方方面面进行归纳,总结各项廉政指标的特征,科学预测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趋势与廉政工作的特点,进而提出有效的政策,从而为地方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评价新模式的构建提供理论支撑和技术支持,并以廉政为导向促进地方政府治理效能实现超越和质变。具体而言,其研究范式创新的“破”与“立”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突破单纯建立一套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思路,着力树立以评价指标体系为核心和圆点,辐射、拓展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局、全系统的研究技术路线。其二,打破同类研究偏重于定量研究的方法论选择误区,确立了“定性研究导向,定量研究支撑”的研究路径。其三,冲破理论研究与实践总结的分隔,奠立基于统一分析架构与评价平台的廉政建设理论探索与古今中外廉政建设经验分析的研究思路。

  这本书值得学界同仁和实践部门认真品味的还有,将社会公正纳入衡量体系,将第三方评价纳入评价主体,激励社会公众参与政府廉政评价,增强公众的政治参与热情,确保政府与社会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的有效措施,弥补现行“地方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评价体系”的不足。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度合理性、合法性、现实性作为着力点,推进廉政建设,提出反腐制度路径设计必须以“民主”价值为导向,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必须科学定位政府角色。本书前瞻性地提出的建立廉政清单制度的建议,认为只有通过廉政清单建设才能将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整合起来,将监督主体与用权主体相结合,将权力使用和权力监督相结合,才能发挥“清单”管理模式的预期效用。

  总之,本书全面地概括了我国地方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总体情况、类型、基本原则、维度及其共性特征,在对案例资料及其相应数据资料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廉政工作的特点与各项廉政指标的特征,科学预测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趋势,力图设计出一套科学的、客观的、实用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以此对地方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际进程与效果进行科学规范的计量,可以作为地方政府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价模式创新的理论支撑和技术参考。

  作者:高小平,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 1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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