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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开创城市发展新局面
本刊特稿
本刊编辑部
发布时间:2016-2-19  发布人:本站  源自:本站
    


  城市是人类走向成熟和文明的标志,是人类群居生活的高级形式。城市发展,承载着人类对美好生活的梦想和期盼,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强大动力。前不久,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正式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推进城市发展,是各级政府长期的重要任务。

  增强做好城市发展工作的自觉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城市发展波澜壮阔,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1978年我国城镇化率仅17.92%,2013年已经达到53.73%。城市发展带动了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但与此同时,层出不穷的“城市病”,如环境污染、交通拥堵、人口拥挤等问题,也随之出现了,极大影响着城市的健康发展,影响着数以亿计人民的正常生活,影响着社会的文明进步。解决“城市病”,需要多方面的努力。从政府管理的角度看,首先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做好城市发展工作的自觉性。主要是自觉端正城市发展的指导思想,尊重规律,统筹兼顾,解决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管理体制不顺、职责边界不清、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有了这个自觉性,才能不断推动城市发展工作打开新局面。

  正确把握近期城市发展大政方针。在指导思想上,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有机结合,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城市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做好城市工作,要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是做好城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要坚持集约发展,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立足国情,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在统筹上下功夫,在重点上求突破。体现在城市工作的基本原则方面,就要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落实惠民和便民措施,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坚持依法治理,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素养,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坚持源头治理,综合考虑公共秩序管理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合理安排各类公共设施和空间布局;坚持权责一致,明确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边界,制定权力清单,实现事权和支出相适应、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坚持协调创新,加强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强化部门联动配合,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按照城市发展规律创新治理方式。城市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有其自身规律。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就要坚持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提高城市工作的全局性、系统性;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提高城市发展的持续性、宜居性;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提高各方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当前,要注重创新治理方式。应引入市场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管理;推进网格管理,建立健全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管理网络,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发挥社区作用,发挥政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动员公众参与,依法规范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范围、权利和途径,畅通公众有序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提高文明意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城市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广泛开展城市文明教育,大力弘扬社会公德。只要坚持探索城市发展总体规律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生态、文化等具体规律,坚持按照规律治理城市,就一定能够让广大城市变得和谐宜居、充满活力,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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