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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国家治理的良政基准与善治标尺——人民获得感的意蕴和量度
本刊特稿
王浦劬  季程远
发布时间:2018-1-4  发布人:本站  源自:本站
    

  [摘 要]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获得感”体现了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是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主要矛盾、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颖(概念)工具,更是新时代国家治理的良政基准和善治标尺。在我国权威文本的原初语境中,“获得感”是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正价值和人民收益考量等主客观要素的有机结合和凝练表达,本文据此定义“获得感”的内涵。之后镜鉴“相对剥夺感”理论的比较研究路径,按照来源,将“获得感”区分为空间维度的“横向获得感”与时间维度的“纵向获得感”,并基于2004/2009/2014年全国公民价值观与1991/1996/2000国际社会公正项目调查数据,给出了“获得感”、“横向获得感”、“纵向获得感”的测量方案。实证研究显示,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人民的“获得感”、“横向获得感”、“纵向获得感”在10年之内都在稳步上升,并呈现“纵向获得感”>“获得感”>“横向获得感”的稳定模式。显然,这一模式有助于理解供给不平衡的转型社会为何能够保持长期稳定。同时,人民的“横向获得感”呈现差序格局,集中表现为与亲近群体比较的高“横向获得感”、与陌生群体比较的低“横向获得感”。相比西方国家,中国与日本两国人民“横向获得感”分布的相似性,原因可能在于儒家文化圈的影响。最后,趋势分析在排除世代更替影响因素后,确认各出生世代人群“获得感”都在稳步提高,最终使社会整体“获得感”水平稳定增长。


  一、获得感的时代意义

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立足点在于,“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为此,党领导人民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重要途径,就是“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人民获得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1]

总书记的重要论述表明,经历近40年的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推进发展、深化改革的焦点在于,如何更加平衡、更加充分、更加公平和公正地实现人民的利益要求。因此,在新时代,“获得感”具有国家治理的良政基准和善治标尺意义:

首先,“获得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根本宗旨的现实体现,是这一历史进程的客观映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本宗旨是以人民为中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使得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因此,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是其切身利益和根本利益实现状况和实现程度的主观感受,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根本属性的现实诠释。

其次,“获得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实际状态和发展程度的直接显现。新时代的主要社会矛盾是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获得感”体现着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群众获得的巨大利益,显示着人民对于多方面美好生活向往的内容,凸显着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的实际状况和解决程度,从而在微观意义上具体生动地显示着社会发展的进程。

再次,“获得感”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改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指标。“获得感”深刻体现着坚持和贯彻经济建设战略的成就状况,同时体现着社会公平正义状况。在社会生活中,社会公平正义状况固然是由诸如反映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等数据显示的,[2]但是,研究表明,客观的数据,实际上与其政治态度的相关性较弱。[3][4]人们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主观感受和评价,常常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构成内容和衡量指标。当前,我国人民的“获得感”,是社会公平正义主观评价的重要来源,是中国共产党人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和行动准则的绩效体现,是深化改革开放,不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力度映现,也是执政党执政基础实际状况的民意显现。

复次,“获得感”是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特征的鲜明体现,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理想的实际测量。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逻辑,是共产党人的伟大事业。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指出,在这一伟大事业的进程中,高度发达的“生产的物质条件才能为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创造现实基础”,而公平正义的制度机制才能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特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指出,共产党人最高理想的实现途径在于,与人民共享发展与改革成果,促进更均衡更充分的发展,充实和保障人民“获得感”的提高,进而实现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

最后,“获得感”是进行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研究的重要分析工具。“获得感”把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的客观收益与主观感受有机结合,使得科学分析具有公认的切实而具体的合理衡量指标。[5][6]就此而言,“获得感”作为一个新颖的分析概念,是社会科学研究工具的突破。研究显示,“获得感”可以相对准确合理地分析和呈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程度和状况。

鉴于“获得感”研究的重要理论意义、现实价值和学术效用,本项研究从人民“获得感”形成的影响因素和本源意义上,考察“获得感”的基本内涵,并且辩证镜鉴“相对剥夺感”理论的路径,尝试探讨人民“获得感”形成和发展原因。在规范性研究的基础上,本项研究运用3次全国性概率样本和国际调查数据,描述人民“获得感”的测量方案和2004-2014年期间我国人民“获得感”的基本状况,试图揭示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人民“获得感”分布的两种基本模式,并给出实证性解释。

  二、获得感内涵规范分析

2015年2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首次提出“获得感”的理念。至今,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获得感”的概念至少已被提及35次,[7]由此可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具有重要份量和地位。总书记提出并且在实践中发展的“获得感”思想范畴,具有清晰的发展脉络和话语背景,它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和改革开放实践的产物,也是人民群众对于自己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所得所获的主观感知,因此,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客观实践与人民群众主观认知的有机结合。

“获得感”的这一基本属性,要求人们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主客观相关要素的有机结合上,确定“获得感”的基本内涵:

1.“获得感”是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产物。首先,获得感是衡量改革成效的标准。如同2016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指出的那样,“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8]其次,“获得感”显示着改革方案的实效性和价值量。换言之,改革方案的分量,关键在于能够使人民群众获得多少实实在在的好处。2015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提出,“要推出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9]因此,“获得感”是科学合理的改革的评价指标。按照2017年3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三次会议文件,“深入推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改革评价机制,把改革举措效益充分发挥出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10]因此,改革的评价指标体系,应当在客观指标之外纳入人民“获得感”的主观指标。最后,“获得感”是确定改革次序的优先性的依据。适时适地适机推出和贯彻不同的改革方案,关键依据是人民群众关心和期盼什么,需要什么改革,如同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调研考察安徽时强调的那样,“列改革题目,定改革举措,要紧密对接群众需求,悉心听取群众意见,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建功立业、在改革中多得实惠”。[11]

2.“获得感”是我国经济社会诸方面发展的结果。“获得感”是衡量发展程度和成效的重要主观标准。而发展是人民“获得感”得以形成、发展和提高的根本基础。十九大报告指出,十八大以来,正是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大批惠民举措落地实施,人民获得感显著增强”。[12]在未来,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13]这就表明,人民的“获得感”是在发展中形成、实现和提升的,而经济社会发展最终必然现实地转化落实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的“获得感”在共建共享的发展中也会不断提升,换言之,发展形成的社会财富“蛋糕”做得越大,人民的“获得感”越强烈。

3.“获得感”是社会公平正义价值取向的现实显示。2016年9月习近平在G20峰会也强调,要“更加注重公平公正,在做大发展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让老百姓有更多成就感和获得感”。[14]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指出,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人民获得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15] 这就需要把改革和发展成果与公众共享,补齐民生短板,在教育、再分配、医疗、住房、养老、扶贫等领域推进公平正义。

4.“获得感”是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中收益的正向考量。“获得感”是人民群众基于社会发展带来的实际收益的考量和比较而产生的感觉。受益、实惠、直接、现实的利益、实实在在、含金量等等直接涉及“获得感”的相关提法,鲜明凸显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性,体现了人民群众对于自己利益实现的比较和考量的感受效应。

由此可见,“获得感”的内涵既与改革和发展的客观实践及其成果高度相关,又与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社会公正和人民收益等主观感知紧密联系,简言之,“获得感”实际上是客观世界发展与主观世界感知结合形成的透镜和聚焦。基于此,本文遵循以它物定义此物的逻辑,将“获得感”定义为,多元利益主体(个体、群体、组织)在改革和发展客观过程中对自身实际所得的主观评价。

显然,“获得感”不同于“幸福感”和“满意度”,它是个人或者群体在改革和发展前后,对自身客观实际收益得失的主观评价,其重点强调的是结果,而评价的历史和实践背景,则是改革与发展的实践。

作为定向定准国家治理的新理念,关于“获得感”的研究目前尚未积累丰富的理论资源,但是,仔细检视实证分析和评价经济社会发展的既有理论和方法工具箱,可以发现,“获得感”与“相对剥夺感”(relative deprivation)[16]概念之间具有密切相关性,如果说“获得感”是人们的收益感,那么,“相对剥夺感”则是人们的失落感,具有负能量特性。“获得感”是人们对于自身实际收益在特定阶段前后变化的评价,是人们对于自身所得的客观比较和对比后产生的主观感受,具有正能量特性,在获得与失落的联系意义上,“获得感”也可以称之为“相对获得感”。正因为如此,“相对获得感”与“相对剥夺感”可以视为一体两面的概念,两者之间构成的相反相成相关性,恰可以为我们分析研究“获得感”提供有效切入点,因此,本文的研究试图以“相对剥夺感”为镜鉴,在“剥夺”这一负能量投射和镜现的对应正能量方面,即“获得”方面的镜像上,建构与“相对剥夺感”相反相成的路径和框架,刻画和显示我国人民“获得感”的实际状况及其发展趋势。

在“相对剥夺感”的研究中,学者对“剥夺感”的来源进行了系统的区分,[17]见图1。根据这种区分,“相对剥夺感”源自作为研究对象的个人利益的五个维度的比较,包括个人利益现状与过去和将来的比较、个人利益现状与群体内其他个人的比较、个人利益现状与群体外其他个人的比较、个人确认的群体内其他人与群体外个人的比较、个人确认的群体内其他人自身现状与过去与将来的比较。“相对剥夺感”的这五个维度的比较,总体上可以概括为时间为经、社会为纬的两个维度的比较,其中第一、五项属于时间维度的比较,而第二、三、四项则属于社会维度的比较,由此形成“相对剥夺感”比较分析的路径和框架。

基于比较维度的差异,“相对剥夺感”的研究可以分为“纵向剥夺感”与“横向剥夺感”分析路径。“横向剥夺感”分析路径以社会比较理论[18]为基础,参照对象是社会生活中的其他个人或群体,而“纵向剥夺感”分析路径则建基于时间比较理论,[19]参照对象是特定个人不同时间位点的状态。社会比较理论在相对剥夺感研究中长期居于主导地位,而时间比较理论则出现较晚,但是对于正在经历大变革[20]-[22]或大萧条[23]的国家和社会中的特定个人,时间比较理论应当得到更加关注。


“获得感”的分析路径和研究框架,可以此作为参照加以构建。按照不同的维度划分,“获得感”研究可以在价值意义相反的方向上设置两个分析路径。具体地讲,我国人民的“获得感”既源于个人利益在改革开放前后状态的对比,亦源于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获得和实现状态的对比。显然,前者基于纵向时间维度的考察,可以称之为“纵向获得感”,而后者则是从横向空间维度进行的考察,因而可以称之为“横向获得感”,两者共同构成了个人“获得感”的分析维度和基本框架。时间比较理论或者纵向获得感,往往是理解在不均衡状态下持续保持社会稳定和发展的枢机,而社会比较或者横向获得感,则是把握社会公平正义现实状况的鲜明显示。

  三、关于获得感的实证分析

“获得感”既是规范性价值取向,更是现实的心理状态。

为此,对于特定社会背景下的“获得感”及其变化发展状况,需要在规范研究前提下,通过实证研究予以深化与细化、验证与显示。

1.研究数据选取

为探索社会转型期人民的获得感、纵向获得感和横向获得感的现状及其变迁,并且进行国际比较分析,本研究采用了1991/1996/2000国际社会公正项目(International Social Justice Project, ISJP)调查数据和2004/2009/2014年全国公民价值观项目调查数据。国际社会公正项目由德国洪堡大学的社会学家魏格纳(Bernd Wegner)教授主持进行,调查主题集中于民众社会、经济和政治正义态度等主题,调查一共4波,分别于1991/1996/2000/2006年执行。本文使用历次调查中的发达国家数据,包括德国(分东德和西德)、美国、日本、英国和荷兰等五个国家。而全国公民价值观调查,由哈佛大学社会学教授怀默霆(Martin Whyte)主持,北京大学中国国情研究中心实施,问卷设计参考了国际社会公正项目,采用分层、多阶段、概率与人口规模成比例的抽样方法抽取全国概率样本,并基于GPS辅助区域抽样[24]解决流动人口覆盖的问题,2004年完成全国概率样本3267个,2009年完成2967个,2014年完成2507个。

在国际社会公正项目和全国公民价值观调查中,都有恰当的问题询问了公众的“获得感”、“纵向获得感”和“横向获得感”(见表1)。关于“纵向获得感”,询问公众与5年前相比家庭经济状况的改变情况,选项从1-5分别是“好了很多”、“好了一些”、“没变化”、“差了一些”、“差了很多”。关于“横向获得感”,询问了公众相对于亲戚、同学、同事、邻居、本省公众、全国公众的生活水平,选项从1-5分别是“好很多”、“好一些”、“差不多”、“差一些”、“差很多”。最后,询问了公众在改革开放中的“总体获得感”,选项为0-10的量表,0为“有失无得”,5为“得失相当”,10为“有得无失”。



2.社会转型时期的人民“获得感”分析:现状、变化与比较

表2汇总了2004-2014年10年间人民“获得感”的变化,数据为各问题的均值。总体上,10年间,人民的“获得感”在稳步提高,其中“纵向获得感”明显强于“横向获得感”。



由于“获得感”的选项有11个,而“纵向获得感”和“横向获得感”的选项只有5个,为了便于比较,笔者将“获得感”的均值做了相应调整,以保证选项的均值一致。关于人民“获得感”。2004年均值为2.93,小于量表选项均值3,意味着认为“失大于得”的人群比例略高于认为“得大于失”的人群,2009年和2014年,“获得感”得分显著提高,均分跨过均值3分达到3.14。具体地说,2004年有31.27%的人群认为在改革中失去比得到的多,而2009年这一比例降至18.77%,2014年为19.57%。关于“纵向获得感”,相对于5点量表的均值3,人民“纵向获得感”普遍较高,且仍然在稳步提高,已经从2004年的3.57提高到2014年的3.95,认为家庭生活与5年前相比没有改善的公众从2004年的14.54%,降至2009年和2014年的4.03%和3.32%。关于横向获得感,人们在对比身边人(亲戚、同学、同事、邻居)时有较高的“获得感”,得分普遍接近或超过2.8分,而对比本省和全国公众时,普遍“获得感”降低,仅为2.1-2.5分。当然相比本省和全国公众,“横向获得感”增长更快,10年增长0.24和0.2分。另外,10年内,针对所有参照人群,“横向获得感”均稳步提高。最后,从“纵向获得感”与“横向获得感”的对比来看,人们对于纵向时间维度上的“获得感”,远远强于横向比较带来的“获得感”。

综合以上分析,从总体上看,可以得到如下结论:

(1)社会转型期我国人民的“获得感”、“纵向获得感”和“横向获得感”在10年间都有提高。显然,社会转型期中国的发展和改革,促进了三者的提高。

(2)社会转型期我国人民的“获得感”呈现较为稳定的模式,纵向获得感>获得感>横向获得感。高水平的“纵向获得感”实际上平抑了低水平“横向获得感”带来的影响。

(3)社会转型期我国人民的“横向获得感”呈现差序格局,这就是说,与亲近群体比较,“横向获得感”高,与较为陌生的全省全国其他群体比较,“横向获得感”则低。与此同时,陌生群体之间比较的“横向获得感”增长速度,却快于亲近群体的“横向获得感”的增长。

表3汇总了利用1991、1996和2000年国际社会公正项目调查数据得到的“获得感”数据。虽然我国的调查和国际项目的调查在时间上并不相同,但经济发展程度却处在较为接近的水平。就“纵向获得感”而言,最高的荷兰为3.22分,但仍然低于我国2004年最低的3.57分,显示我国人民的“纵向获得感”非常强。就“横向获得感”而言,我国人民对比同学同事时,其“获得感”高(3个年度对比同学平均2.82分,对于同事2.90分),对比全国其他群体时,其获得感低(3个年度平均2.26分),日本民众“横向获得感”的分布与中国相似。而调查涉及的西德、美国、英国和荷兰4国的相关情况则相反(2个年度对比同学平均2.88分,对比同事2.87分,对比全国2.95分)。



由此可见,从总体上看:

(1)社会转型期,我国人民的“纵向获得感”水平高于德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水平。2004年,我国人民的“纵向获得感”最低为3.57分,而荷兰1996年的水平为3.22分。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1991-1996年荷兰的人均GDP增速为1.86%,德国为1.33%,中国在1999-2004年的人均GDP增速则高达8.48%。客观的经济发展在人民的“纵向获得感”指标上得到了恰当反映。

(2)中国、日本与西方国家之间,存在着“横向获得感”分布模式的差异。中日民众的“获得感”分布特征是,与亲近群体比较的“获得感”高,与陌生群体比较的“获得感”低,而西方国家则截然相反。中国和日本的相似性,究其原因,也许可从儒家文化圈的影响来解释,但是,目前尚缺乏必要的数据予以验证。

3.获得感变迁的世代效应

在2004-2014年的三次全国公民价值观调查中,“获得感”显示了明显上升。不过,在这其中,也不排除某些虚假的上升,在研究中,排除这种虚假上升的主要方法在于确认趋势分析中的世代效应。“世代可以被用来获取结构性变迁,因为世代可以从个人特征层面加以证明(趋势的存在)”,[25]世代作为一个特殊的视角,可以借以观察结构性变迁是否真实作用于个人。如果每一个出生世代的人群的“获得感”都呈现上升态势,那么,结构性影响的作用和价值就可以被确认。

世代因素对于“获得感”的总体变化的影响途径,不仅包括出生世代本身的真实变化,而且包括世代更替带来的变化,[26]这是趋势分析的复杂之处。解决这一难题的关键在于,追踪特定世代内人民“获得感”的变化。如果世代内的变化与总体变化一致,就可以推论认为,总体变化来自于个人的真实变化的净效应。而如果世代内几乎没有变化,那么,总体变化来自世代更替的变化。[27]不过,笔者需要补充的是,如果个人的“获得感”变化本身呈现一种非线性变化,如U型或倒U型变化,即年长和年轻的群体拥有相似的“获得感”,世代更替的效应就会很小。

我们以5年为一个出生世代,并计算相应的各个调查年中各个世代的获得感均值,据此计算不同调查时间世代内的均值变化,并附上样本量(见表4)。表4的同一行代表同一世代在历次调查中的表现,例如1945-1949世代,“获得感”从4.82提高到5.63;对角线代表同一年龄群体的表现,例如2004年调查中1945-1949世代中,该世代为55-59岁,获得感为4.82,到2009年的调查,“获得感”的分值为5.24,到2014年的调查,“获得感”的分值为5.50;同一列为同一调查年不同世代的表现。由中可以发现,2009年相比于2004年的调查,除30世代,各个世代的“获得感”都有大幅度的提高,介于0.25-0.96分,而2014年相比2009年,变化各不相同,有些世代有提高,而有些世代则出现了下降。在调查样本量比较充足的世代中,即40世代到80世代,65-69出生世代的“获得感”都是最低或第二低的,但也从4.65分增长到了5.05分。这一现象也表明,就世代之间的比较而言,年长的世代和年轻的世代,“获得感”均值都相对较高。因而,世代更替进而使得“获得感”总体上提高的效应可能比较小。



为了进一步分解世代内变化和世代更替对总变化的影响,菲尔鲍提供了线性分解的办法:

Yit = α+βperiodit+θcohortitit    (1)

其中,Yit是第t次调查中第i个受访者的获得感,α为截距,β为估计的世代内的斜率,θ为估计的世代间的斜率,periodit是第t次调查中第i个受访者的调查年,cohortit是第t次调查中第i个受访者的出生年。该方程将世代看作是连续的(即每一个出生年都为一个世代)。之后,估计的世代内变化的贡献和世代更替的贡献可通过式(2)和式(3)获得:

世代内变化的贡献=β(periodt-period1) (2)


其中,式(2)中periodt代表最后一次调查年的年份,period1则是第一次调查年的年份。式(3)中,代表最后一次调查中受访者的平均出生年,代表第一次调查中受访者的平均出生年份。

根据式(1)(2)(3),对系数和世代内变化和世代更替变化的贡献进行了估计,其中,第一次调查年的平均出生年为1962.9,最后一次调查的平均出生年为1967.0(见表5)。根据表4的结果,2004-2014年公众获得感提高了0.57分,这与表5的结果0.52(0.5155+0.0043)接近,因而,“获得感”变迁的变化几乎全部来自于(0.5155/0.52=99.17%)世代内的变化。因而,在我国社会转型期的发展和改革的背景下,在世代层面确实伴随着人民“获得感”的稳步提高。



 四、小结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语境,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正价值和人民收益考量等主客观要素构成了我国人民“获得感”的基础,从社会实践与人民的主观感受的结合上,规定着获得感的基本内涵,确定着我国国家治理的人民基准和标尺。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进程的发展,我国人民的“获得感”稳步上升。排除世代更替影响等趋势分析的干扰因素后可见,不同世代的“获得感”均有上升。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这种上升在10年间却与纵向获得感>获得感>横向获得感的稳定存在共存。这一状况有助于我们理解这样的命题,即在一个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但发展不平衡的国家,人民为何仍然具有相对较高的“获得感”。进而言之,这一命题也事关发展过程中社会矛盾的爆发问题,[28]即中国社会矛盾为何总体处于温和状态,某些激化的矛盾为何没有向着极端方向演化,我国社会总体上为何能够保持长期的稳定。

从人民获得感的角度来看,这一现象的答案在于,空间维度“获得感”的不平衡与时间维度的“获得感”是并存的。在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国家,当时间维度的获得感高于空间维度的剥夺感时,人们往往不会因获得感低而对既有体制采取过激行为。这一“获得感”模式,实际上对国家的发展和改革事业提出了很高要求,因为发展的不均衡往往是绝对的,资源禀赋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地区发展的水平和速度,所以,维持高水平的人民“获得感”,关键在于持续稳定推进发展和深化改革。与此同时,这一“获得感”模式也提出了特别提示,不恰当的变革本身可能带来不稳定,[29]因此,如同托克维尔和亨廷顿所指出的那样,对一个将要改变或处于变革状态的政府而言,保证改革次序的合理性,保证发展与改革之间的相互适应,实际上是转型社会中执政党治理国家的重大命题,因为发展和改革的利益相关者需要调整他们本身的定位和对变革的认识,[30]由此影响人民的政治认同、执政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治理运行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获得感”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比较表明,“纵向获得感”的主观指标确实能够反映客观经济发展。人们通过时间上的生活状况的对比,可以较为准确的把握国家的经济发展形势。另一个有趣现象是横向获得感分布模式在东西方之间的差异,中日民众的“横向获得感”分布特征是,与亲近群体比较高获得感,与陌生群体比较低“获得感”,而西方国家则截然相反。这种相似性可能来自于儒家文化圈的影响,人们对于亲近群体获取的信息更为充分,而陌生群体的信息则较为匮乏,谦恭这一儒家文化中的因子使人们倾向于在面对陌生情况时更谨慎地评价自身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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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Brown, R., & Middendorf, J. The Underestimated Role of Temporal Comparison: A Test of the Life-span Model. The Journal of Social Psychology, 1996, 136(3).

[22] de la Sablonnière, R., Taylor, D. M., Perozzo, C., & Sadykova, N. Reconceptualizing Relative Deprivation in the Context of Dramatic Social Change: The Challenge Confronting the People of Kyrgyzstan. European Journal of Social Psychology, 2009, 39(3).

[23] Krahn, H., & Harrison, T. ‘Self‐referenced’Relative Deprivation and Economic Beliefs: the Effects of the Recession in Alberta. Canadian Review of Sociology/Revue Canadienne de Sociologie, 1992, 29(2).

[24] Landry, P. F., & Shen, M. Reaching Migrants in Survey Research: the Use of the 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to Reduce Coverage Bias in China. Political Analysis, 2005, 13(1).

[25] Ryder, R. A. A Method for Estimating the Potential Fish Production of North-temperate Lakes. Transactions of the American Fisheries Society, 1965, 94(3).

[26] [27]Firebaugh, G. Methods for Estimating Cohort Replacement Effects. Sociological Methodology, 1989, 19.

[28] Whyte, M. Myth of the Social Volcano: Perceptions of Inequality and Distributive Injustice in Contemporary Chin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0.

[30] De la Sablonnière, R., & Tougas, F. Relative Deprivation and Social Identity in Times of Dramatic Social Change: The Case of Nurses. Journal of Applied Social Psychology. 2008, (38).

(致谢:感谢哈佛大学Martin Whyte和北京大学中国国情研究中心慷慨提供数据支持,感谢ICPSR提供国际社会公正项目调查数据。)


*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研究”(编号:014ZDA011);国家“万人计划”项目“当代中国治理模式”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

作者:王浦劬,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季程远,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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