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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权与私权之间:权力法治的探索——评《权力法治与廉政治理》
发布时间:2019-5-29  发布人:蓝 志 勇

  陈国权、毛益民的《权力法治与廉政治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版)一书认真研究了中国现阶段高经济增长和高制度性腐败的双高现象,指出当前中国的腐败现象呈现出“系统性腐败”的特征,有政治系统中的高廉政风险,需要通过系统性和制度性的改革来治理和防范。

  通过大量的研究工作,作者发现,尽管我国一直孜孜追求法治,但依然存在着“法治悖论”现象——地方政府既努力建设法治又时常破坏法治的矛盾现象。深究其原因,在于在中国的治理过程中,有政治逻辑、经济逻辑和法治逻辑三重逻辑同时发生作用。

  这三重治理逻辑既有统一性,也有内在的矛盾。政治逻辑要求服从领导和政治需求;经济逻辑强调增长与发展;法治逻辑则要求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当三种逻辑产生冲突时,经济和法治逻辑往往会让位于政治逻辑。其原因在于:(1)中国的单一制制度结构;(2)中国的政治传统;(3)法本身有落后于发展需求的问题;(4)全国性一元化无差异的中央法律忽略了中国地方差异巨大、法治实践场域的多样性和不均衡性普遍、单一的中央法与地方实践需求不总吻合等问题,存在合法的不合理、合理的不合法;(5)中国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必须靠地方政府通过不断完善各项具体的制度建设来保障,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地方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被动执行者,而是积极的推动者,尤其是法治建设的积极推动者”,但地方法律意识和法律人才的薄弱、地方政治优先的需求使得地方和基层法治建设挑战和巨大,阻力重重。

  书中讨论到,中国独特的政治制度——“政企合一”(或者说“政企高度融合和互动”)、“公共产品集权化管理”的运行方法、经营型政府的存在——也决定了高廉政风险必然存在。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下,权力结构的设计和权力过程的监督就成了反腐和廉政的重要保证。作者在回顾和讨论了不同的国家理论和国家治理经验、权力寻租现象、腐败滋生成因的基础上提出“新三权论”,即“根据政府管理过程所具有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环节将权力划分为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给不同的行政主体,形成制衡”。

  新三权论是对立法、行政与司法三分逻辑的发展和超越,是在借鉴国际治理权力制衡理论和方法的同时又符合中国制度特点的创新。它不仅对主体限权,还要加强过程控权,进而形成一整套“权力法治”的制度结构和流程。这一制度结构和流程应该遵从价值原则,通过良法控权,建立科学完备的控权法律体系,实现权力结构从集权走向制约,建立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制约制度;通过多元控权,让市民社会的多元权利主体通过利益主张、政治参与来追求对国家权力的分享,利用“公共理性”来遏制国家权力的滥用和扩张;通过分类控权建立与不同的权力行为逻辑相匹配的控权模式,在控权的同时保障权力的运行效率。同时,要关注廉政治理体系的构建:从廉政原则、廉政基本制度到具体的规章条例,要将执政党公共管理体系与国家公共管理体系相结合,推进国家廉政的多元治理与权力的多元监督。最后,通过强化社会监督网络来弥补权力监督的“短板”。

  应该说,该书是基于当前国家制度和政治体系思考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一本力作,提出许多有益的思考和建议。特别是该书指出腐败滋生的地方往往发生在公私交汇之处,提出社会主义国家应该如何应对和处理“公”与“私”这一重大命题。事实上,上个世纪的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争的核心焦点也正是国家应该如何妥善处理“公”与“私”的问题。这个问题处理好了,政通人和,社会发展,环境和谐;处理不好,处处有矛盾,处处有争斗,社会不公,腐败丛生。

  当前中国反腐运动发生在改革开放高速运行多年、改革成就巨大、改革问题涌现、改革诉求更加强劲的时代。道德反腐、规则反腐、党纪反腐和制度性反腐全面展开,但力度和做法却参差不齐。在传统道德力量式微、新时代党纪标准新要求被提出、监管技术和法律条款不全、中国的国家治理制度体系仍然处于深化改革的大环境之下,反腐监管问题研究十分具有挑战性。作者不畏艰难,直面中国当前的重大问题,从制度结构的视角出发,探讨廉政建设的有效方法,展现了作者及其团队多年认真思考和不懈努力的结晶,是中国反腐制度设计和监管研究的一个重要成果。

  书的优点有时也可能就是书的局限。该书高度关注制度结构,有很明显的结构功能学派印记。结构决定功能在自然界是普遍现象,比如机器人有腿可以行走,汽车要高速运行就要轮子,眼睛是用来看的,大脑是用来记忆和思考的。这一理论在社会制度设计层面也相当普遍,如法院的独立性有利于维护判决公正,监督的独立性有利于廉政。但在社会科学中,结构设计的初始目标往往可能会被超越。由于运行结构的人有高度自主的能动性,加上环境的变化,结构与功能并不完全统一。法院的法官被贿赂,强大和有钱的律师团队欺骗媒体、舆论和陪审团,警察不配合取证或造伪证,不同时段的法规要求并不一样等许许多多防不胜防的现象会出现,侵蚀和扭曲制度的设计功能。所以,要想制度结构能够实现其设计理念,还需要软实力,包括参与和运行这一制度的人的相关理念、思维方法、道德标准、社会传承,甚至对腐败的共识和理解。该书也讨论了过程控权,但对如何控权、在控权过程中有哪些细节和运行要素需要考虑等问题,还是有不尽人意的方面。

  另外,该书讨论的核心是在现有制度体系下的改革,有很高的操作性和实用性,这是优点所在。但其局限也正在于此。现有的制度体系优势明显,但也有不少尚待完善之处。比如,中国的改革是一项巨大的综合性生态工程:在坚持党的领导层面,存在打造和管理执政党、捍卫和弘扬党的理念、培养党的干部、保证党内民主等挑战;在决策层面,存在决策方式和决策内容改革的要求——如决策过程中的民主集中制技术安排、决策内容中的规范产权管理与公民权益保护等决策是否合理等;在组织结构层次,涉及组织制度设计、权力制衡、法治建设等问题;在府际关系层面,存在法律与政府、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的法治体系建设和运行之挑战;在制度运行方面,很多具体的法规细节、运行方式、落实方法也需要考虑。从系统性改革的视角看,本书提出的大问题还需要有更多层面的改革思考。

  此外,从读者的视角来看,本书还存在另外一些可改进之处。比如说,如果有大量的数据来支持作者的论点就更好。更重要的是书中表述方法比较平铺直叙,理论思辨多,展示经验性研究的具体案例少。事实上,由于笔者与该书作者和研究团队有不少接触和讨论,深知作者及其研究团队在实地调研、案例考察、现场观察和访谈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很多提法都有事实做基础,而非空穴来风和猜想。但遗憾的是,这些细致和艰苦的工作没有在书中得到很好的描述和展现。如果用人类学观察访谈研究的方法记录(Ethnographical Methods)和展现研究过程和案例内容,该书一定会给读者更加细腻翔实、生动具体和印象深刻的细节享受,也更加能够让读者欣赏作者思考并启发读者对作者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思考。再者,如果反腐监督能够有更广泛的文献涉猎和对不同国家在不同发展阶段反腐经验的讨论,就会更有意思。当然,这一期望超出了该书的设计思考和核心立足点。

  该书是作者系列国家课题和长期研究和思考的阶段性成果,独树一帜,能够集结成篇,实属难能可贵。评论中所提出的要求,是出于评论者饮一杯还觉得不止渴的心态,也是中国改革正处于有穷期的社会需求。笔者殷切期望作者及其团队,再接再厉,为十九大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继续提供新的研究成果和思想精粹。

  作者:蓝志勇,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北京?10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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