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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程序建设 依法规范政府行为
发布时间:2012-10-10  发布人:
       [本刊讯]行政程序建设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山东省行政管理学会、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和山东省政府法制学会于2012年9月2日在聊城市联合举办第二届东方行政论坛•行政程序与依法行政研讨会。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27所高校以及党校、社科院、社科联等单位的行政法学专家和有关省份政府部门的实际工作者,山东省政府系统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办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共150多人与会。这既是一次重要的理论研讨会,又是对山东省行政程序年活动的一次再推动、再促进的工作会。
       山东省是继湖南省之后第二个出台行政程序法规的省份,特别是今年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以来,在规范政府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由于行政程序的规范滞后于行政体制的改革,使得我国目前行政程序繁琐复杂,行政方式繁文缛节,行政环节多,行政过程长,行政步骤慢,行政顺序乱,行政效率低。在一些地方和领域,个别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程序意识淡薄,重实体法、轻程序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行政不作为、滥用执法权力;以程序合法掩盖程序腐败等问题也不同程度的存在。针对上述亟需研究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破解的新矛盾,与会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从行政法学和行政管理学层面,结合依法行政实践进行了深入研讨,集中在树立正确的行政程序意识,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行政程序法,用法律的形式规范和制约行政行为;正确处理行政程序与行政效率的关系;科学合理设定行政程序,依法规范程序、精简程序、优化程序;严格程序执法问责、追究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程序腐败等方面,产生了一批参考价值较高的理论成果。这次研讨会抓住了建设法制政府在当前遇到的主要问题,对以行政程序建设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政府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
法行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都具有重要意义。
        山东省副省长张超超、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长王澜明以及国务院法制办的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立法研究组副组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学术顾问应松年等知名专家学者到会作学术报告,湖南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到会介绍了行政程序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山东省政府秘书长蒿峰同志主持会议。(山东省行政管理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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