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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本刊特稿
本刊编辑部
发布时间:2012-10-10  发布人:本站  源自:本站
      我国正在进行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的重要阶段,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工作总要求的重要内容之一。城乡一体化发展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尤其需要各级政府的积极促进和科学管理。
  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本要求,就是把城市与乡村、工业与农业、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综合研究,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政策措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的一体化,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让农民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样的文明和实惠,使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转变观念,增强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自觉性。受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和体制的影响,许多政府工作人员至今固守城乡分治的思维与习惯。这个问题不解决好,城乡一体化发展就搞不好。应该看到,城乡一体化发展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条件日益成熟,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问题逐渐被提到党和国家决策议程上来。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为了实现这一工作目标,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转变管理理念,树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思维方式,学会统筹兼顾,逐步形成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的工作方式和工作习惯。
  统筹规划,构建科学合理的城乡一体化空间布局。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中,政府管理最重要的任务,是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实施正确决策。一是制订城乡一体的长远总体规划,统筹土地利用和城乡发展。要按照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进行科学的区域功能定位,合理安排城乡居民居住区、农田保护区、工业区、商贸区、休闲区、生态涵养区等空间布局,以实现土地等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以及城乡发展的相互衔接和相互促进。二是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培育有机结合、连接互动的城乡产业体系。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应根据城乡资源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加强产业协调,形成一体化的城乡产业体系。政府要对城乡产业发展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通过财税、金融、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等手段,加强对城乡产业发展的引导、规范和协调,避免城乡产业的无序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三是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城乡联动发展的物质基础。主要是加强城乡交通网络建设、城乡信息网络建设和农村电网建设。应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行城乡供水、供气、供电、排污、防洪减灾、通讯、垃圾清理等公用设施一体化。四是统筹城乡公共服务,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差距。要不断加大农村公共财政投入,缩小城乡人均公共财政支出的差距,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改变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显著落后于城市的状况。
  突出重点,着力加强“三农”工作。城乡一体化发展,当然要统筹考虑、系统推进。但是,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在当前从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践中,农村相比城市,发展的软、硬环境均有差距,对生产要素的吸引力明显较弱。因此,政府必须着力加强“三农”工作。当前,应加强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深入开展治庸治懒、问责提效活动,增强基层政权的活力;不断深化专项治理和机制制度创新,大力纠正教育、医疗、强农惠农、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结合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建立健全效能监察、廉政监察和便民服务系统,使广大农民切实从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得到实惠、尝到甜头。(邵景均 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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