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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阳光政务服务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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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东 洲
发布时间:2007-10-18  发布人:本站  源自:
    


    近年来,全国各地政务服务机构的建立给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注入了一股强劲的春风。政府首先在最关键、群众要求最强烈的行政审批环节率先突破,闯出了一条改革的新路,体现了执政为民宗旨,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推行阳光政务,提高行政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现状

  (一)着力构建覆盖全省的政务服务网络体系。
2001年10月,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正式成立,标志着四川省规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阳光政务迈出了重要一步。2006年2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率先在全国将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与发展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2007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多次就加强政务服务机构建设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把办好政务服务中心列为当前全省“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的重要内容。截至目前,全省 21个市(州)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181个县(市、区)有70%以上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或相关机构,许多乡镇、街道建立了便民服务机构,不少村、社区还设有代办点,全省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五级政务服务网络体系。
  (二)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和服务领域。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创建以来,围绕“便民、规范、透明、高效”的总目标,根据集中监管的需要和广大群众的需求,服务功能由行政审批向政府重点监管行业和服务领域拓展,目前已逐步形成集行政审批、资源配置、行政监察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行政服务平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除集中受理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递交的行政审批申请外,同时还负有为国家和省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实施现场管理,对省属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信息实施统一发布以及为交易企业提供相关咨询、指导等服务的职责。很多市县还将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公共服务事项,如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政府采购、土地交易、房产登记、建设工程交易、水、电、气纳入中心集中办理,极大地方便了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
  (三)切实规范行政审批项目的运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紧紧抓住行政审批这个核心,有力促进了行政权力的规范化运作。具体讲,主要是把好“五关”:一是把好审批项目进出关。所有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项目及相关部门,坚持应进俱进,严禁 “体外循环”和擅自退出。二是把好审批项目清理关。所有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实行政务公开,制定“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必须经过政务服务中心、法制办、审改办三部门联合审查。三是把好审批项目公布关。所有审批项目必须实行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投诉联系方式等“七公开”,并通过互联网、党政网、电子触摸屏和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四是把好审批项目办理时限关。全省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部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对每一件受理、办理的项目进行数字化管理,自动跟踪办理,并实行承诺办结。五是把好审批项目收费关。所有涉及行政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在政务服务中心缴纳,当天进入财政专户,窗口人员一律不得经手现金,有效解决了乱收费和坐收坐支的问题。如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 年来调整合并行政审批项目107项,停止执行行政审批项目115项,取消对申请人法定条件之外的限制性条件200款,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收费110项,平均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办理时限减少3个工作日。实际办理的平均办结时限仅为5个工作日,比平均法定办理时限节省75%。
  (四)积极探索创新行政审批运作机制。一是大力推进行政许可权的相对集中。2004年以来,眉山、德阳、绵阳、成都、自贡、巴中等市(州)在市级机关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成立专门的行政许可科,并将该科室整体前移进政务服务中心,极大地提高了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效率。二是积极开展投资项目联合审批。为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审批效率,德阳市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和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项目,由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并联审批,跟踪服务。三是实施重大项目全程代理。广元市在行政审批全程代理中实行“三特别”原则,即特别通道——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直接受理,特别程序——按联合审批程序进行,特别服务——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确定专人负责全程代办相关审批手续。四是设立投资服务快速通道,开通审批直通车。对急、重、大项目开通审批直通车,当场办理,限时办结。五是开展节假日预约服务。六是实行“首席代表制”。通过部门授权,对只进行形式要件审查的审批事项,由设在窗口的首席代表即审即办,提高当场办结的比例,解决窗口“只挂号,不看病”的问题。七是发展电子政务,改进审批方式。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建立“网上审批协调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与部门之间审批业务的实时互动,即“前后协调审批”,部分办理事项还实现了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之间网上的“上下协同审批”。目前,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已有9个省级部门的61个项目开展网上预审,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限。

  二、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取得的成效。一是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有效促进了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手段创新。二是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全省市(州)政务服务中心即时办结率平均在60%以上,个别市(州)即时办结率接近90%。三是转变了工作作风,营造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说,事好办”的“四好”风气。四是改善了投资环境,受到外来投资者的普遍欢迎。
  (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和部门受单位利益的驱动,怕失去审批权力,存在观望、应付甚至抵触思想以及行政审批项目多头受理和明进暗不进等问题。二是一些地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流于形式,窗口授权有限,办事能力不强,项目程序过繁、时限过长、效率不高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三是政务服务中心由于机构偏软、权威不够,管理手段缺乏等方面的原因,在协调部门、管理窗口以及深化改革等工作中显得力不从心。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政务服务中心还不能代行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其主要职责是代表政府监督、规范部门行政审批权力的运行。总体上看,政务服务中心是代表政府面向社会统一行使具体政务服务职能的机构,其形式类似于西方国家的“市政厅”。目前,四川省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正逐步成为政府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类政务服务的综合性平台,基本具备了“市政厅”的雏形。对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将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更新指导思想。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是社会发展与改革的大势所趋。我们将继续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作为更新行政理念、推进公共服务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抓紧抓好,赋予中心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综合和重头地位,充分发挥和始终保证中心建设的综合效能和正确方向。
  (二)明确管理体制。建议国务院明确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中心的统一领导和建设。同时,通过立法形式明确政务服务中心的法律地位,对其机构性质、职能职责、运作机制、窗口单位的权利义务等进行明确,将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发展进一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强化功能构架。把包括行政审批服务、行政效能监察、要素配置、社会服务四部分功能集中到中心,突破现有政务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有利于抓住政府现阶段需重点监管的领域和公众的期望与需求,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和节约行政成本。因此,我们将着力把政务服务中心建成集“行政审批、资源配置、效能监察、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拓展中心内涵。对其他没有纳入中心的事项,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加强监督,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行使创造更多的条件。
  (四)创新管理方式。利用目标考核、质量认证等手段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运作;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权的相对集中,加大实施统一办理或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力度;加大部门对窗口的授权,扩大首席代表制推行范围,增强窗口的办事能力。


  (作者系四川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四川省行政管理学会会长,成都  6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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