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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理论方法与国内公共管理研究
学术论坛
李 贺 楼
发布时间:2015-11-9  发布人:本站  源自:本站
    

本文原载于《中国行政管理》2015年第11期76-81页。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社重大攻关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社会矛盾预防研究”(编号:11JZD029)

  作者:李贺楼,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政策研究所、中国应急管理研究基地博士生,北京100084

  doi:10.3782/j.issn.1006-0863.2015.11.14

  一、引言

  随着国内公共管理经验研究的发展,一些源于西方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越来越多地被给予重视,质性研究领域颇负盛名的扎根理论方法(grounded theory)亦在其列,但由于对该方法由来及该方法中发展演变中的路径分歧缺乏相对全面的理解和把握,部分文献存在一些误解和误用。以本刊2015年第3期发表的一篇介绍该方法的文章为例[1],其中便有一些常见的误会,较为明显的如该文认为该方法既“遵循实证主义传统”又“强调对现象、资料的‘解释’”,但该方法中两个有着重要分歧的路径恰在这二者间各执一端,又如该文认为该方法要求“对数据进行(开放式、轴心以及选择式/性编码等)三层次的编码”,但这仅是该方法一个路径的分析步骤,再如该文指出在数据收集等完成后进行“理论抽样”,但理论抽样作为指导数据收集的原则几乎贯穿研究始终。诚如该文回顾指出的,扎根理论方法在国内公共管理研究中的使用尚待加强,故厘清相关基本问题、形成对其更为系统和全面的认识正当其时,这也是本文目的所在。由于在特定领域引入一种新方法主要缘于藉此能改进该领域研究或能克服其中一些既有困难,就扎根理论方法之于国内公共管理研究而言亦如此,故本文先阐明国内公共管理研究为何存在对扎根理论方法的需求。

  公共管理经验研究指向的是政府的公共管理实践,而无论是政策制定与执行还是公共管理与服务,都属于组织现象并动态地表现为政府组织运作过程,与此相关的经验研究就属于过程性研究(process studies),其相比以能被清晰界定的变量间关系为对象的变异性研究(variance studies)往往更难以形成结构化的理论发现,原因则在于过程性研究面对的过程性数据(process data)具有如下特征[2][3]:首先,组织过程是一系列有着不同因果机制的事件组成的事件流,相关数据边界模糊。其次,中观的组织过程发生于宏观制度结构之下,由微观的个体行为承载,同时受三个层面因素影响,相关数据往往跨越多个分析层次。第三,组织过程属于地方性(endemic)现象,相关数据属于地方性信息,基于此形成一般性发现相对困难。最后,组织过程是人与外在条件的交互,相关数据交织着客观和主观因素,处理起来也相对困难。

  虽然过程性数据中亦有结构性内容,即可能从中厘清变量与变量间关系以形成可证伪命题,但这需要借助于最具解释力的中观理论指导。但国外相关中观理论解释起国内现象往往乏力;本土相关理论积累又以宏观理论为主[4],借鉴先前学者的话讲,其在被用于演绎现实以形成可证伪命题时往往“过于遥远或抽象”。[5]因此,国内公共管理经验研究不仅要面临过程性研究这一客观难题,还因中观理论发育不足而更难以破解这一难题。就此,国内本领域学者倡导的“进入情境,发现问题;体验观察,理解事实;结构重组,构建理论”的知识获取路径具有重要指导意义[6]。要实践这一路径,首先要解决方法问题。就体验观察、理解事实而言,民族志式方法足以胜任,也已有大量这类研究和成果,如多年来社会学领域对信访与“维稳”的研究便就这一类极具本土特色的地方公共管理实践过程给出了大量洞见[7][8]。但这些非常扎实的研究在结构重组、构建理论方面却鲜有突破。这固然因其问题意识与研究旨趣并不在此,但客观上也因为不以形成结构性认识为目的的民族志方法难以胜任对上述知识获取路径的全部实践。就试图构建理论或至少是更为结构化地把握公共管理实践过程的研究而言,扎根理论方法因其既能扎根于过程性数据又具备“类型化、概念化和理论化”功能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基于上述讨论,本文接下来首先介绍格拉泽和斯特劳斯(Glaer, B. G. & Strauss, A. L.)于1967提出的经典扎根理论方法及其存在的问题,再介绍两位奠基人对经典方法给出的不同发展路径,最后更具体地阐明该方法对国内公共管理研究的现实意义及使用该方法应注意的事项。

  二、经典扎根理论方法及其问题

  (一)经典方法的旨趣与范式

  经典扎根理论方法指格拉泽和斯特劳斯在1967年出版的《发现扎根理论:质性研究策略》(后文简称《发现》)一书中首次系统阐述的扎根理论方法。该方法的提出一是对彼时社会学研究中主流的“演绎-验证”路径的反动,二是对此前此类方法实践的系统呈现与合法化。经典方法旨在在没有理论预设的情况下直接从数据中“发现理论”。[9]虽然《发现》中未明确提及研究范式问题,但其很明显地持实证主义立场,这突出反映在其对理论浮现或被发现的强调上,即其认为存在一个有待发现的客观真实,研究者的任务就是通过对数据的分析使之浮现或被发现;在这一点上其与彼时实证主义的主流路径并无抵牾,只是其认为后者按照既有理论思路去看待经验现实的做法会形成对数据的逼迫(forcing of data)[10],从而无视数据内涵的更多有待发现的真实。根据对研究范式的一般界定[11],经典方法只是在方法论上反对主流路径,而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与之保持一致。

  (二)经典方法的重要内容

  1.重要术语。经典方法给出了一套术语,为避免混淆,先择其要者做简要介绍。(1)范畴与属性(categories & properties)。虽然《发现》中未做明确界定,但根据两位作者其后各自的界定,这两个术语本质上都是概念。[12][13][14]若将概念理解为赋予各个数据片段的标签,则范畴就是对全部可被归为一组的标签的概括,属性则是对之的分类概括形成的范畴的不同特质。(2)实质性理论与形式理论(substantive/formal theory)。《发现》中区分了两种理论形态[15],其中实质性理论指与经验现象直接有关的理论,形式理论则是与在抽象概念层面上存在的话题领域有关的理论,二者在一般性水平上不同;如针对街头帮派活动可形成实质性理论,而与之有关的犯罪亚文化理论则属于形式理论。

  2.基本要素。持续比较分析(constant comparison)和理论抽样(theoretical sampling)构成了自经典方法以来扎根理论方法的主体内容。

  (1)持续比较分析,指在数据之间、范畴之间、范畴属性之间以及上述三个层面之间持续展开的比较分析;通过持续比较分析,范畴及其属性与范畴间关系从数据中浮现出来并最终形成实质性理论。《发现》中区分了持续比较分析的四个阶段[16],由于现已有更成熟的分析程序,本文不予赘述,但指出两点:第一,阶段区分只是为了阐明研究中需要完成的分析任务,四个阶段之间及其各自内部并非前后相继的线性过程,而有大量的来回往复。第二,在整个分析过程中需随时备忘思路,这些备忘构成理论发现的重要基础。持续比较分析被沿用至今的主要是就是上述两点内容,即当下采用该方法的研究仍然是来回往复且持续备忘的过程。(2)理论抽样。在分析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思路叫做浮现中的理论[17],理论抽样便是在其指导下的抽样;其基本原则是理论相关性(theoretical relevance),即进一步收集的数据应与浮现中的理论有关;其基本逻辑是持续获取新数据以发现新范畴、新属性或范畴间新关系,当从数据中无法再形成上述新发现时,便实现了理论饱和(theoretical saturation),此即理论抽样的完成标准。[18]故理论抽样与统计抽样有两点不同:其一,其不讲求数据的代表性,而强调数据的理论相关性;其二,其与数据分析过程同步持续进行且每次抽样都是暂时的,而非如统计抽样那样一次性完成。理论抽样在实践上以目的抽样开始,即选择最有可能提供最多数据获取机会的数据来源,其后直至分析完成则是以与浮现中的理论相关数据为目的的连续性的目的抽样,故其又被认为是目的抽样的一个变种。[19]

  3.其他重要内容。(1)研究开放性。经典方法讲求不带理论预设和先验观念进入数据,强调唯有在实质性理论能被清晰阐明后,才能考虑整合既有形式理论;因此其主张文献分析后置于数据分析,且为避免受制于特定视角,强调对文献的阅读不能局限于特定领域以保证被引入文献在范围上的开放性。[20]严格的文献后置做法其后已遭遇质疑且被一些学者放弃,但分析过程的开放性仍被强调。(2)团队合作。采用扎根理论方法的研究有时需要团队合作进行编码分析,但该方法不要求合作者就同一份数据形成一致发现[21];因为其原本就是要不断发掘范畴与关系,在整个分析中都无既定编码表,故不存在编码一致性问题,这是其与其他采用编码分析的质性方法不同之处。[22]除能应对较大工作量外,团队合作最主要的好处恰是不同人可能有不同发现,从而能形成思维碰撞、相互启发。[23](3)理论产出。首先,扎根理论方法属于通则式(general)方法而非个案方法[24],运用该方法形成的理论发现具有普遍适用性;但因该方法强调理论发现而非理论验证,也不讲求抽样代表性,故经由其形成的理论发现是“建议性的而非被验证的”[25],其普遍适用性到底如何有待进一步验证。其次,运用该方法形成的理论发现既可以命题形式亦可以讨论形式呈现[26];前者即以单个命题精炼地阐明核心发现,后者则是相对详尽地阐明范畴及属性间关系。若试图将运用该方法形成的理论发现作为进一步理论发展的起点,则讨论形式因容易被转化为形式化命题而更为可取。其后学者还指出,扎根理论方法既可以形成理论为目的,亦可被作为验证性研究的起步阶段。[27]

  (三)经典方法存在的问题

  经典方法讲求不带理论预设和先验观念进入数据,认为仅凭对数据的持续比较分析便能使理论浮现出来。但在没有理论预设和先验观念指导下,研究者往往在大量数据中迷失方向。经典方法认为可凭借研究者的理论敏感性(theoretical sensitivity)应对这种情形。理论敏感性指研究者在长期学术训练中形成的以理论术语概化现实和思考现实的能力。[28]按照经典方法的设想,这种能力既能确保研究者对现实的洞察力,又因其不局限于特定实质性领域而不会损及研究的开放性。但对于方法使用者而言,理论敏感性往往可望不可即;且之所以要有一套研究方法,也就是要在研究过程上能被指引。所以经典方法在实践上往往难以操作。两位作者其后也承认这是《发现》一书留下的一个主要缺口[29],弥合这一缺口也便成为了该方法其后的发展起点。

  三、经典扎根理论方法之后:分歧与发展

  为解决经典方法的实践问题,格拉泽和斯特劳斯(及其合作者)分别形成了各自的方法路径,相应地形成了扎根理论方法中最主要的分歧。[30][31]为更清晰地把握二者间的分歧,需要结合两位作者各自学术背景及在研究范式上所持立场加以分析,唯此才能对当下的扎根理论方法有更为全面的认识。

  (一)格拉泽与斯特劳斯的分歧

  如已指出的,经典方法持明显的实证主义立场,只是在方法论上放弃了演绎-验证逻辑,但这种立场主要属于格拉泽而非斯特劳斯,这与二人的学术出身有关。格拉泽在有着实证主义传统的哥伦比亚大学接受社会学训练,而斯特劳斯则出身于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芝加哥学派的实用主义哲学及其衍生的社会学符号互动论的大本营。[32]格拉泽曾指出,其在哥伦比亚大学接受的训练内容便是如何回应芝加哥学派对实证主义的批评,而其找到的办法就是将研究贴近数据,从中直接发展理论[33],但被发展的理论应与数据中的潜在结构有关,对这个潜在结构的概念化应独立于具体的时空及人事。[34]这是标准的实证主义本体论和认识论。而斯特劳斯及其合作者科宾则指出,其二人的扎根理论方法源于实用主义和符号互动论,虽然该方法的使用者不必认同这两个哲学和社会学理论取向,但必须认识到该方法从中形成的两个重要原则:其一,社会现象被认为是变化而非静止的,需要经验地予以把握;其二,扎根理论方法拒斥决定论和非决定论,即同时强调人的能动性及外部条件的作用,并旨在把握这二者间的交互(interplay)。[35]这两个原则与格拉泽的本体论和认识论是相抵牾的,只是在其二者指导下的方法论主张直接从经验现象去寻求理论发现,就此与放弃了演绎-验证逻辑的格拉泽达成了一致。之所以《发现》一书明显持实证主义立场,或是格拉泽提及的该书主要由其一人写成所致。[36]上述分歧决定了二人各自方法路径的不同。

  (二)格拉泽路径

  格拉泽在1978年的《理论敏感性》一书给出的编码分析路径代表了其就经典方法实践问题给出的解决思路。在该书中,格拉泽区分了实质性代码/编码和理论代码/编码(substantive codes/coding & theoretical codes/coding)。[37]实质性编码就是对数据实质性内容的概念化以形成实质性代码,由开放式编码和选择性编码两个内容构成,格拉泽对这两个内容的阐述只是更清晰地复述了经典方法中通过比较分析发掘范畴及属性有关的内容,其解决经典方法实践问题的思路体现在对理论代码和理论编码的阐述中。“理论代码是对应如何将实质性代码联系起来形成假设进而整合成理论的概念化”[38],理论编码相应地便是从理论上思考实质性代码间关系,其在实践上与实质性编码同步进行。就如何从理论上思考,格拉泽给出了一套启发工具,称作“编码家族”(coding families),如“six Cs”(causes, contexts, contingencies, consequences, covariances, & conditions)、“process”(stage, staging, phases, progressions, etc.)(为避免歧义直接引用原文)等共计18个,并指出研究者还可据实际形成另外的编码家族。[39]仅从上面引述的内容便可看出,编码家族是基于元概念形成的高度抽象的视角和框架,理论编码就是在这些宽泛视角和框架下思考实质性代码间关系。按照格拉泽的设想,这些编码家族高度抽象于具体时空和人事,不会限制研究的开放性,同时又能帮助研究者超越经验层面思考,这种思考结合对代码间实质性关系的思考便能形成扎根于数据但又并非纯粹经验描述的实质性理论。

  虽然格拉泽也认为编码是“分析者既有的学术知识与其对实质性领域的研究知识”相结合的过程[40],但其最为强调的仍然是“让数据自己说话”[41]、分析者能利用只能是编码家族所体现的高度抽象的视角与框架,而非与实质性领域有关的具体理论或发现,唯此才能确保研究所发现的是客观真实。但如后来学者指出的,格拉泽对实证主义立场的极端坚持使得其仍未解决经典方法的实践问题;对于一般研究者而言,编码家族很难起到指导作用,而资深研究者又无需这样一套工具。[42][ 43]

  (三)斯特劳斯与科宾路径

  斯特劳斯和科宾路径由开放式编码、轴心编码和选择性编码(open, axial, & selective coding)三阶段内容构成。与格拉泽不同,斯特劳斯和科宾并未在意使用扎根理论方法的研究应坚持何种范式;用科宾的话讲,其二人只是想帮助最初接触质性数据的学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44]。这种从实践出发的初衷使得其二人更多考虑的是分析如何进行的问题,但这种考虑也并非纯粹是工具性的,而是源于前文提及的其二人指出的该方法的两点原则,其核心是认为研究试图发现的并非客观真实,而是在特定条件下的社会互动中形成的共享意义,因而只要能阐明其形成条件与过程,研究者便能把握这个共享意义并以研究发现的形式将之呈现出来。由于研究者不可能“头脑一片空白”[45],因而同样参与进了最终被呈现的共享意义的形成过程,对此不必加以否认。[46]但无论呈现什么以及如何呈现,研究者都必须确保其似真性(plausibility),即让人能确定地把握其因果机制而不至于见仁见智,这便需要一些分析程序与方法。[47]因此,斯特劳斯和科宾路径在形式上更为程序化,但更为强调研究者的能动性;其承认研究者的既有经验与知识的作用,相应地也就放弃了对研究过程的诸多限制,如放弃了严格的文献后置做法,认为与实质性领域有关的研究文献亦可被用于分析过程[48];因而该路径在实践上更为灵活。

  (1)开放式编码。开放式编码与经典方法和格拉泽路径有两处最直观的不同:其一,研究者不仅要从数据中发掘出范畴及其属性,还要发掘出属性的不同面向(dimensions),也即所谓的“面向化”。[49]在斯特劳斯和科宾这里,面向与属性的变异有关;其二人对该术语的界定非常晦涩,但给出的例子却很容易被理解,如“频率”这一属性可有“经常…从未”两个面向,“程度”这一属性可有“多…少”两个面向[50],上述两个例子中的省略号意味着还可据实际区分出更多面向。其二,研究者被鼓励使用各种提问和比较技巧促进分析。其实格拉泽也强调要对数据提问,而比较一直就是扎根理论方法的基本内容,斯特劳斯和科宾路径中的提问与比较的不同之处就是承认并强调研究者的能动性,即研究者可以结合自己的既有经验与知识从各个可能的方向上对数据提出问题、作比较分析,这实际上是运用头脑中已有的与实质性领域有关的视角或框架去演绎数据,虽然这些视角或框架被格拉泽视作束缚研究开放性的“偏见”,但斯特劳斯和科宾认为不借助于这些“偏见”的比较分析“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51],且其二人并不避讳这种分析中必然会有的演绎和验证成分,认为这只是不断地用后来数据验证先前演绎结果,并非经典方法反对的演绎-验证逻辑,与之并不冲突。[52]

  (2)轴心编码。在持续比较分析中,若多个范畴能被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更高层面的范畴,则可将这些范畴称作后者的亚范畴(subcategories)。[53]由于这个术语容易引起混淆,本文借鉴国内学者的说法,将亚范畴仍称作范畴,将由亚范畴联系而成的范畴称作主范畴。[54]轴心指一个主范畴内涵的一条能将多个范畴联系起来的主轴线,轴心编码就是找出这条主轴线,藉此将多个范畴在其属性和面向上联系起来——并非是对多个范畴的简单汇总(这也正是开放式编码中要发掘出属性与面向的原因所在)——以形成主范畴。试举一例:假定就基层政府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仅发掘出了两个范畴(属性:面向):信访事项(诉求合法性:不合法-合法;事项复杂性:简单-复杂);政府能力(法治意识:弱-强;治理能力:弱-强),并假定存在如下两种理想情形:诉求合法、事项简单、政府法治意识强、治理能力强时基层政府会“依法办事”,诉求不合法、事项复杂、政府法治意识弱、治理能力弱时基层政府会“花钱买平安”。则“依法办事”与“花钱买平安”就是将两个范畴在其各自属性和面向上联系起来的产物,但还并非完整意义上的主范畴。完整意义上的主范畴是运用斯特劳斯和科宾给出的“典范模型”(paradigm model)进行分析的产物。典范模型是一种观察和分析社会现象的视角或思路,即针对特定现象,阐明其发生的背景条件以及原因、行动者的行动或互动策略及其结果[55];这种思路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观察社会现象的思路本质上是一致的,只不过更为自觉且是在范畴这个相对抽象的层面上进行,即将开放式编码中发掘出的范畴分别归入条件、策略和结果等不同方面,再按照前述逻辑将这些范畴在各自属性和面相上联系起来,藉此形成完整意义上的主范畴。

  (3)选择性编码。通过轴心编码可能形成多个主范畴,其各自可能都“碰触到研究内涵的某个部分,但是无一掌握到全部的精髓”;在此情形下就需要从既有范畴中选择一个或另发掘出一个“更抽象的名词或概念(即范畴)”对这些主范畴予以含摄[56],这项工作就是选择性编码。选择性编码是对多个主范畴及其各自连接的范畴的进一步比较分析,以发掘出能以之为核心将其他所有范畴连接在一起从而形成一条能贯穿数据始终的“故事线”的范畴,即核心范畴(core category)[57],这也便是最终呈现的实质性理论。以一篇关于城管执法人员执法实践的研究为例,作者先形成了“相安无事”、“捉迷藏”、“按章处理”以及“暴力冲突”等四个主要范畴,进而形成了“场域转换中的默契互动”这一核心范畴,以命题形式呈现的核心范畴的基本内涵就含摄了存在于四个主范畴内的城管执法实践中的关键机制。[58]

  相比于格拉泽路径,斯特劳斯和科宾路径限制更少且更具可操作性,因此更容易被接受。但格拉泽认为该路径对研究者能动性的强调及其形式化的程序与方法会导致分析过程中的先入为主,“逼迫”数据形成概念性描述,而非扎根理论方法所希望的从数据中浮现的理论,因而偏离了真正的扎根理论方法。[59]斯特劳斯和科宾仍从实践出发来回应这些批评,认为研究者不免会有偏见,会有对程序与方法的刻板使用,但“任何人只要有点耐心、多练习”,就能学会避免这些不利影响,灵活地使用这些方法与技术。[60]虽然斯特劳斯和科宾路径在实践可行性上相比格拉泽路径无疑更为可取,但即便是对格拉泽路径持批评态度的学者亦指出,对于理论储备和研究经验丰富的资深学者而言,格拉泽路径对研究开放性的强调可能更值得重视[61];另外,虽然斯特劳斯和科宾路径对于新手而言更为简便可行,但其“过于实用主义和形式化”的问题也可能因新手的理论储备和研究经验不足而尤为明显[62];因此在这二者之间并无绝对的孰优孰劣。

  四、扎根理论方法在国内公共管理研究中的应用

  无论是经典方法还是其后格拉泽路径和斯特劳斯与科宾路径,所指向的都是现实社会过程,最为适用的也就是对主体间交往形成的社会过程的研究[63][64],并均旨在从数据中直接形成理论。因此就国内公共管理经验研究而言,该方法可被用于破解其面对的过程性数据难题和中观理论发育不足双重困境,具体来讲:首先,通过对各类数据的编码分析,可以将动态的、跨层次的事件流打散并抽象成概念和范畴,通过对范畴间关系的发掘形成的假设命题可结构化地阐明事件流背后的关键机制,而不至于停留在对现象的描述上。其次,通过对多个地方性数据的比较分析可形成一般性发现,且由于这种发现被结构化地呈现出来,其普遍适用性可以更容易地得以验证。第三,格拉泽认为研究者能获取或观察到的体现着行动者认知、规范甚至不可名状因素的材料或现象都可作为数据加以分析[65],斯特劳斯和科宾更是将社会现象视作客观条件与人的能动性的交互产物,因此这两个路径都不排斥过程性数据中的主观因素,都旨在通过编码分析将其概念化、范畴化并阐明与之有关的关系机制。第四,即便是在斯特劳斯和科宾路径中,既有理论与发现对于当下研究也只是起到辅助性作用,有无现成理论对于研究而言并非关键。另外从长远来看,对于实践国内学者对发展本土理论的倡导而言,经典方法中经由实质性理论发展扎根形式理论(grounded formal theory)的思路也具有启发意义。[66]扎根形式理论指在实质性理论基础上形成的更具一般性和普遍解释力的理论,在理想意义上,其可以通过对不同领域的实质性理论的积累与比较分析得以形成,也可以更为现实地通过将特定实质性理论与既有形式理论整合而形成。这种理论因扎根于本土经验对国内现象应更具解释力,且由于其以结构化命题形式给出,也能更好地被国内情境下的其他经验研究运用和发展。

  就使用扎根理论方法而言,至少需要注意如下三点:其一,虽然研究者在研究范式上所持立场不会束缚其对不同路径提供的程序与方法的选择甚至综合使用——如公开宣称建构主义立场的卡麦兹反倒更偏好格拉泽的编码路径[67],但研究者对其研究及其发现必须有明确的定位,进而确保选择的方法或程序能与之匹配或至少是不相冲突。具体讲,虽然斯特劳斯和科宾路径在后实证主义和建构主义之间到底偏向于哪一端并不确定[68],但其不接受格拉泽的实证主义立场是确定的,若采用该路径的扎根理论方法,便不能声称研究过程的客观中立以及研究发现的客观真实性,而必须承认研究发现的有限真实性甚至建构性特征,并能就此做出说明和辩护。其二,经典方法的一些重要内容至今仍被接受,无论使用哪个路径的扎根理论方法,都要接受这些内容或至少不与之抵牾。最后,扎根理论方法研究“既是科学又是艺术”,只是相形之下,格拉泽路径更具艺术性,而斯特劳斯与科宾路径更具科学性[69],但即便是后者所给出的也并非上手就能用的程序与方法。此外,既有一些计算机程序也只是替代了先前被用于整理纸质材料的“剪刀+浆糊”[70],并在存储数据、组织分析过程并实现分析结果可视化等方面有技术上的优势,因而与不同路径给出的程序与方法一样,只能起到辅助分析作用。使用扎根理论方法的研究最重要的是要把握程序与方法的本质意图,并以符合对研究及其发现定位的方式加以灵活使用,不能为形式所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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