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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治理:公共管理学的新边疆——基于需求溢出理论和传统中国心灵治理范式的分析
学术论坛
刘 太 刚
发布时间:2016-10-12  发布人:本站  源自:本站
    
 
  作者:刘太刚,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学系教授,北京 100872
  ①
  doi:10.3782/j.issn.1006-0863.2016.10.11
 
  在需求溢出理论(注:需求溢出理论是笔者提出的一套公共管理学基础理论。有关需求溢出理论的逻辑体系和主要观点,参见笔者2011年以来发表的十多篇关于需求溢出理论的文章。)看来,人类社会的任何公共问题或公共事务都应该是个人的需求溢出问题,即个人需求超出其本人及家庭的满足能力的问题;而作为一个以解决公共问题(或称处理公共事务)为主旨的实践领域,公共管理在解决需求溢出问题(即公共问题)方面存在着两条路径:一条是物质治理的路径,即以物质资源满足人的溢出需求或以物质手段强令其接受需求溢出状态;另一条是心灵治理的路径,即通过非物质手段和非强制手段影响人的思维过程,使其自愿抑制或强化个人的特定需求,进而消除其需求溢出问题或使其安于需求溢出的状态。
  一、心灵治理在解决公共问题上的作用机理
  无论对公共问题或公共事务做何种界定,可以肯定的是,人类社会的任何公共问题或公共事务在本质上都是人的需求问题;而以解决公共问题为主旨的公共管理,其落脚点实际上是对人的行为的管理。同时,人的所有行为都是需求驱动的行为。由此,我们可以从“需求—行为”入手,探究心灵治理在解决公共问题上的作用机理。
  (一)心灵治理的作用机制:通过影响人的思维过程来实现对人的行为的管理
  从生物学及生理学的角度看,人的任何需求都是通过人脑形成并输出需求信号。同时,作为人的需求信号的形成地和输出地的人脑,不仅是人的需求信号的中枢器官,而且还是人的各种有意识的行为的支配器官。人脑在对各种需求信号进行综合处理的基础上,决定着人要做出何种行为(包括不作为)来与人的需求相匹配。而人脑对各种需求信号进行综合处理的过程以及决定人采取何种行为与其需求相匹配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人脑的思维过程。而对于人的主思维的器官,中国古人误称之为“心”——孟子云:“心之官则思”(《孟子·告子上》),朱熹弟子蔡沈云:“心者,人之知觉主于中而应于外者也。”因此,心灵治理实际上就是通过对人脑的思维过程的干预而实现的行为管理。
  对人脑的思维过程的干预何以能实现对人的行为的管理?这是因为人的行为都是基于人脑发出的指令而做出的;而人脑从接收各种信息到发出行为指令的活动,实际上正是人脑的思维过程。这样,对人脑的思维过程的干预,就能够影响到人脑最终发出什么样的行为指令,从而实现对人的行为管理。
  (二)心灵治理的两种实现方式:通过培养人的社会性需求和影响人对需求价值的认知来实现对人的思维过程的干预
  对任何生物有机体而言,需求都是其行为的最初推动力。对于人而言,需求信号实际上是行为指令的思维起点。人脑正是在对各种需求信号进行综合处理的基础上才会形成行为指令并对相应的肢体或器官发出该指令,从而导致人的肢体及器官活动——人的行为(包括语言行为)。
  就需求的内容及因源而言,人的需求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人作为一种有机体而产生的自然需求,即人的生物性需求,例如人对食物和水的需求、性需求、安全需求、保暖或避暑的需求,等等。这类需求来自于人作为生物或有机体的自然属性或本能,因此笔者也称之为内生型需求。另一类是人在与同类的社会交往中产生的需求,笔者称之为人的社会性需求,例如审美的需求、受尊重的需求、表达交流的需求等。这类需求产生于人所处的社会环境,是人之外的社会环境作用于人的结果,因此属于外植型需求。
  心灵治理作为对人脑思维过程的干预,一方面可以通过培养人的社会性需求来实现,即通过对人注入外植型需求来制约平衡其本能的生物性需求,或者通过对人注入外植型需求来制约平衡其已有的社会性需求。例如,伯夷叔齐饿死不食周粟的故事,就突出地体现出社会性需求(忠于商朝的道义需求)对生物性需求(饥饿求食)的制约或平衡,也极端地体现出对人注入社会性需求之后其行为方式所受到的影响——宁愿饿死也不食周粟。另一方面,心灵治理作为对人脑思维过程的干预,还可以通过影响或改变人对不同需求的价值认知来实现,即通过改变人对不同需求的价值排序来实现。显然,在前述饿死不食周粟的事例中,伯夷叔齐只有把忠于商朝的道义需求排在饥饿求食的生物性需求之上,才会做出饿死不食周粟的极端行为。如果把他们心中对这两种需求价值的排序颠倒过来,其行为方式也必然会做出改变。因此,影响或改变人对不同需求价值的认知,同样也是心灵治理的实现方式。
  二、心灵治理的比较优势:心灵治理何以不可或缺?
  作为公共管理的一条基本路径,心灵治理在公共管理中的价值是由其相对于物质治理路径的比较优势决定的。换言之,正是由于心灵治理能够弥补物质治理路径的不足,才使心灵治理为公共管理所不可或缺。
  从人类社会公共管理的历史实践上看,物质治理路径有其局限性,无法全部解决社会中亟待解决的所有需求溢出问题。具体表现为:
  第一,物质治理所依赖的物质资源及物质手段受制于物质资源的刚性约束,且物质资源及物质手段的开发利用永远滞后于需求的增长。如前所述,物质治理是以物质资源满足人的需求或以物质手段强制人安于需求溢出状态的治理路径。但一方面,人的需求源自于人的欲望,而欲望几乎是个无底洞,可以无限量增长,正如中国成语“欲壑难填”、“人心不足蛇吞象”所揭示的那样;另一方面,满足人的需求的物质资源的开发生产却受自然条件(如天气、地质、水文、区位、自然资源存量)等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强制人安于需求溢出的状态的物质手段也要受物质资源(包括物力、财力、人力资源)的制约。这样,一方面是可以无限量增长的需求,另一方面是受刚性约束的物质资源及物质手段的开发,仅仅依靠后者显然无法解决一个社会亟待解决的需求溢出问题。
  第二,需求的绝对溢出现象的存在,使物质治理存在功能盲区。所谓需求的绝对溢出,是指人的需求不仅超出了其本人及家庭的满足能力,而且还超出了全社会的满足能力。换言之,在现有条件下无论如何都无法满足的需求就是绝对溢出的需求,如万寿无疆的需求、终生无灾无病的需求,等等。对于绝对溢出的需求,任何物质资源的配置都难以满足其需求,都难以避免或消除其需求溢出的状态。也就是说,对于绝对溢出的需求而言,物质治理根本不起作用,这就是物质治理的功能盲区。
  第三,物质治理中的强制手段违背管理对象的意愿,会引发管理者与管理对象之间的博弈,须以有效监管为前提,从而使公共管理要付出高昂的监管成本。公共管理者所惯用的强制手段,即所谓的硬手段,无论是针对人身的强制手段和针对财产的强制手段,还是惩戒性的强制手段(处罚)和非惩戒性的强制手段,都是物质治理非常倚重的手段。中国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甚至把惩戒性的强制手段作为君王治国的二柄之一。
  公共管理者中的强制手段通常都违背管理对象的意愿,否则就无需强制了。其结果,通常会导致管理对象与管理者展开猫捉老鼠之类的博弈——欺骗和反制成为管理对象对付管理者的常用手段。正如孔子所指出的那样:“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论语·为政》)因此,强制手段的有效实施,必须以对管理对象的有效监管为前提。而且这种监管往往是全程监管,而不能仅仅是结果监管——不这样不足以应对管理对象的欺骗和反制,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就是典型例证。由于猫鼠博弈的存在,会导致监管难度越来越大,监管成本越来越高,从而使社会的公共管理成本越来越高,甚至最终不堪重负,难以为继。
  第四,物质治理中的强制手段使用不当会招致并累积民怨,甚至可能导致管理对象以死抗争,从而不仅使强制手段彻底失去效用,甚至还会为公共管理体制招致灭顶之灾。公共管理中的强制手段通常会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这种强制手段施用不当,其负效应也非常明显——很容易激起或积起相关人的怨恨和报复,从而为公共管理体制积累系统性风险。而现实生活中,公共管理中的强制手段施用不当的情形并不鲜见。其结果,迷信硬手段的公共管理尽管能产生一时之效,但最终会得不偿失,甚至招致灭顶之灾。信奉韩非法家思想的秦帝国迅速走向灭亡,就是一个典型例证。
  即便从短期效应来说,公共管理有时也会面临硬手段失灵的情况。朱元璋对贪官剥皮实草,也难以禁绝贪腐之风。正如老子所言:“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老子·七十四》)。对于那些不惜一死的管理对象而言,再硬的强制手段也无济于事。
  相对于物质治理路径的上述局限,心灵治理有如下比较优势:
  其一,心灵治理对物质资源的依赖度(或消耗量)远低于物质治理,因而较少受物质资源刚性约束的制约。心灵治理是通过影响人的思维过程来影响人的行为,从而使人自愿降低其需求以消除其需求溢出的状态或自愿安于需求溢出的状态。与物质治理不同,心灵治理的主旨不是倾向于满足人的所有物质性需求,而是倾向于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人的非理性物质需求;不是倾向于用物质手段强行抑制人的某种需求,而是倾向于用非物质手段引导人自愿抑制其某种需求。这样,心灵治理尽管也需要某些物质资源(如倡导道德、宗教或意识形态的人力资源、书刊等),但其对物质资源的依存度远低于物质治理。例如,满足一个基督徒对一座三层别墅的需求,至少需要100多平方米的土地、50吨水泥、近10吨钢材及上万小时的人工投入,但若让其打消对别墅的需求往往只需要一个他信得过的牧师对他的一次谈话。前者是物质治理,后者是心灵治理,二者对物质资源的消耗有天壤之别。即便同样是使人安于需求溢出的状态,物质治理所需的物质资源(强制人安于需求溢出状态的强制手段所需的物质资源)也远远超出心灵治理所需的物质资源——引导人自愿接受需求溢出状态所需的物质资源。西人有谚,“多建一间教堂,可少建一座监狱”,蕴含着同样的道理。
  其二,心灵治理对于需求的绝对溢出现象有治理功效,能够弥补物质治理在此方面存在的功能盲区。对于绝对溢出的需求而言,物质治理完全失效,但心灵治理却往往能够彰显奇效。例如,人必有一死,因此永生的需求就属于绝对溢出的需求。无论是富有一国的独裁者还是富可敌国的超级富豪,都无法摆脱终有一死的宿命。物质治理既无法让人获得永生,也无法让人安然面对即将到来死亡;而心灵治理虽然也不能让人获得永生,却可以让人安然面对死亡。在此方面,宗教的显著功效就是心灵治理功效的例证。
  其三,心灵治理顺应管理对象的意愿施治,不会引发管理者和管理对象之间的猫鼠博弈,因而不会产生物质治理那样高昂的监管成本。
  心灵治理是通过管理对象的自觉自愿来实现公共管理的目标,属于顺心施治而非逆心施治。在此情境下,管理对象无须与管理者展开猫鼠博弈,无须以欺骗和反制手段来对付管理者。这自然会大大降低管理者的监管成本。孔子云:“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子。”“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就是同样的道理。
  其四,心灵治理摒弃了物质治理中的强制手段,因而不会激起或积起民怨,从而有助于降低因管理对象的反抗而产生的公共管理成本。
  心灵治理主要采用知识传播、行为示范、价值引导等软性的教化手段,以培养人的社会性需求或影响人对不同需求的价值认知,进而让人自觉地约束其行为。心灵治理的作用目标是直接针对人的心灵,而不是直接针对人的行为,因而不会采用逆人心而用强的强制手段,所以不会激起或积起管理对象的怨恨,也就不会产生因管理对象的反抗或报复而增加的公共管理成本。
  毋庸讳言,心灵治理也同样有其功能盲区。人作为一类历经漫长进化过程的生物有机体,基本的物质需求的满足是其得以生存的前提。食品、水、药品及防灾救灾的设施及工具,都是满足人的基本需求所必不可少的物质资源;通过配置这些物质资源来满足人的基本需求(进而解决人的需求溢出问题),正是物质治理的具体表现。就此而言,心灵治理无论如何都替代不了物质治理。但物质治理所存在的功能盲区及心灵治理相对于物质治理的比较优势,使心灵治理能够和物质治理相互弥补——二者同为公共管理不可或缺,同为公共管理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
  值得注意的是,越是在物质资源匮乏的年代,心灵治理的功效越是显著,公共管理对心灵治理的倚重程度就越高。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物质资源是公共管理的物质治理途径所赖以实现的基础,物质资源的匮乏则必然导致物质治理途径的治理效果在深度(解决某种需求溢出问题的彻底程度)和广度(解决不同的需求溢出问题的范围)两方面都受到制约。在此情况下,强化心灵治理,是公共管理的不二选择。
  三、心灵治理的四种典范
  迄今为止,人类社会的心灵治理实践存在着四种典型范式:宗教范式、伦理范式、意识形态范式和科学理性范式。这四种范式尽管在构成要素上可能会互有包涵,但其各自的主要特征却使之成为一个独特的心灵治理范式。例如,尽管中世纪欧洲的宗教范式也包涵和重视伦理道德的治理作用,而传统中国的伦理范式也包涵和重视宗教的治理作用,但从总体上看,中世纪欧洲和西汉以来传统中国的心灵治理范式仍有显著的不同,前者属于宗教范式,而后者则属于伦理范式。
  (一)心灵治理之宗教范式
  宗教是以神主崇拜为核心的信仰体系。无论何种宗教,都主张存在着一个与现实世界(即尘世生活、下界或此岸世界)相分离的神主世界(即上界或彼岸世界),而且现实世界从属于神主世界,受神主世界的主宰。
  宗教正是通过将现实世界与彼岸世界的分离、将人生活的现实世界降格为彼岸世界的创造物,从而将现实世界中的人及其需求卑微化——这可以从宗教仪式的功能中得到验证,因为几乎任何宗教的任何仪式,都是在显示人在神主面前的卑微。
  从公共管理的角度看,宗教将现实世界中的人及其需求卑微化之后,就能够引导人不必执着于其现实需求的满足,因为得不到满足的现实需求将会在彼岸世界中得到满足,这有利于人对需求的自我抑制,进而通过降低需求来防止或减少其需求的溢出;同时又有助于使人在现实世界中接受需求溢出的状态或安于需求溢出的状态,从而避免因现实需求得不到满足而行为失范。这样,宗教通过创造出一个高于现实世界的彼岸世界,实现了与公共管理目标的殊途同归或不谋而合——解决现实世界中人的需求溢出问题。
  (二)心灵治理之伦理范式
  伦理道德是基于人的价值观而形成的行为准则。从本质上看,人的价值观实际上是对人的各种需求的价值排序。例如,饿死不食嗟来之食的道德观念,反映的是人对生存需求和尊严需求之间的价值排序;不乱扔垃圾的道德观念,反映的是人对随时抛弃无用之物的自由需求与公众对环境整洁卫生需求之间的价值排序;不插队购物的道德观念,反映的是人对自己的购物需求与先来排队的人的购物需求之间的价值排序。
  心灵治理之伦理范式,是指借助伦理道德来实施心灵治理的范式。其作用机制是,公共管理者通过伦理道德观念的塑造和传播,使个人对需求的价值排序能够自觉地与社会需求的价值排序相吻合,从而使人能够自觉地按照公共管理者的价值排序来满足自己的需求。这样,通过伦理范式的心灵治理,公共管理者无需动用物质资源(即无需通过物质治理的途径)就能够使人自觉地按照公共管理者的意愿(即价值观)来管控自己的行为,从而实现社会的管理。
  (三)心灵治理之意识形态范式
  作为一种观念的集合,意识形态是指一个社会中基于特定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而形成的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各种思想意识的有机整体。正是基于特定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信奉某种意识形态的人对各种社会现象的看法都有明确的指向性。可以说,意识形态的精髓在于其各种思想意识背后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各种意识形态的根本差异实际上也就是其背后的世界观、价值观的差异。
  心灵治理之意识形态范式,是指借助于意识形态来实现心灵治理的范式。其实现机制是,公共管理者通过意识形态的塑造和传播,使人对需求的价值排序能够自觉地与公共管理者对需求的价值排序相吻合,从而使人能够自觉地按照公共管理者的价值排序来满足自己的需求。这样,和伦理范式的心灵治理一样,通过意识形态范式的心灵治理,公共管理者也能够使人自觉地按照公共管理者的意愿(即价值观)来管控自己的行为,从而实现公共管理的目标。
  (四)心灵治理之科学理性范式
  心灵治理之科学理性范式,是指通过培养人的科学理性思维来实现的心灵治理范式。而培养人的科学理性思维之所以能够成为公共管理的心灵治理途径的一种范式,是因为解决人的需求问题必须遵循科学规律,包括对不同需求之间的价值排序及解决需求问题的方式方法都必须符合自然和社会的客观规律——科学规律,而现实生活中人往往因为对自然和社会的客观规律的认识局限而排错需求的价值顺序或选错解决需求问题的方式方法,从而导致更为严重的需求溢出。例如,为发展经济而牺牲生态环境,因求助巫医神汉治疗疾病而延误治疗,因不了解艾滋病的传播规律而导致对艾滋病人的歧视等等。这样,公共管理者通过普及科学知识能够使人自觉地避免或减少上述因违背自然或社会规律而人为制造的社会问题(需求溢出问题),从而实现公共管理的目标。
  应当指出的是,心灵治理的上述四种典范各有其灵验领域及适用对象,即各有优劣。譬如,在临终关怀及重大灾难后的心灵抚慰方面,心灵治理的宗教范式最为灵验;在协调日常生活中的人际交往方面,心灵治理的伦理范式效用最为显著;在引导人们的政治倾向及政治活动方面,心灵治理的意识形态范式最有针对性;在避免人们因愚昧无知而导致的社会问题方面,心灵治理的科学理性范式则最为有效。就其适应对象而言,心灵治理的科学理性范式对于无神论者效果最明显,而心灵治理的宗教范式对于宗教信众则效果更佳。认识到心灵治理的上述四种范式的局限及其比较优势,公共管理者就能够避其所短、用其所长,充分发挥其在心灵治理方面的独特功效。
  四、心灵治理的中国传统
  传统中国有着数千年心灵治理的实践,加之中国先哲对心灵治理实践的总结,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心灵治理的中国传统,并成为传统中国对世界公共管理学的宝贵贡献。但遗憾的是,传统中国在公共管理实践及理论方面的杰出成就,在当代却一直被以西方经验为背景的正统公共管理学学者所忽视甚至无视。
  (一)上古中国的心灵治理范式:以天观念和祖先崇拜为核心内容的准宗教范式
  作为我国流传至今最早的一部官方文献汇编,《尚书》是后人了解中国上古时期公共管理的最权威的资料。从《尚书》看,上古中国的心灵治理范式主要是准宗教范式,即主要依靠上古时期官民共奉的类似于宗教的信仰来对管理者及管理对象实施心灵治理。这种类似于宗教的信仰主要包含两部分核心内容,即天观念和敬祖传宗观念。
  1.天观念。传统中国人的天观念,近似于把天视为一种高高在上、全知全能的自然神来崇拜,也可以说是一种天迷信的观念。它主要包含三方面对天的认识,即天命观、天德观和天人感应观。
  首先,天命观——天主下界,定国命人运。即天决定着下至个人上至王朝的气数运道。成语“天命难违”及孔子说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就是这种天命观的典型表现。《尚书》中反映这种天命观的文字比比皆是,例如《尚书》中记载商末名臣劝谏商纣王的君臣对话——《西伯戡黎》:“天既讫我殷命。” “王曰:“呜呼!我生不有命在天?”祖伊反曰:“呜呼!乃罪多,参在上,乃能责命于天?”
  其次,天德观——天有德性,惩恶扬善。即天拥有君子一样的德性,喜善厌恶,因此会奖善惩恶,也就是《尚书》中《汤诰》所说的“天道福善祸淫”。《尚书》中多处出现的天锡、天赐皆为上天奖善的代名词,而天罚、天殛则为上天惩恶的代名词。例如,《尚书》中记载夏商之交商汤讨伐夏桀的战前誓词——《汤誓》云:“有夏多罪,天命殛之。”
  再次,天人感应观——天人相通。即人的所作所为都能上达于天,而天则通过降灾、降命等祸福来回应人的所作所为。例如,《尚书》的《酒诰》这样解释商朝亡国的原因:“弗惟德馨香、祀登闻于天,诞惟民怨。庶群自酒,腥闻在上;故天降丧于殷,罔爱于殷:惟逸。天非虐,惟民自速辜。”
  天迷信既是重大社会变革的合法性基础,又是使当权者有所敬畏的内在力量,同时也是使民众安于现行秩序、保持心理平衡的思维逻辑。总之,作为一种准宗教信仰,天迷信是上古中国一种非常有效的心灵治理的工具。
  2.敬祖传宗观念。上古中国的敬祖传宗观念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敬祖,即祖先崇拜的观念;二是传宗,即传宗接代的观念。
  具体而言,上古中国的敬祖观念包含以下四方面对祖宗的认识:
  其一,祖宗灵魂不灭。《尚书》中的《金縢》记载了周公因武王病重而向祖先(三王,即太王、王季、文王)祈祷之事,表明当时人们普遍相信祖先虽死但灵魂不灭的观念。
  其二,祖宗对后代全能,能定后人生死荣辱。例如,《尚书》中的《金縢》记载了周公为武王的健康而向祖宗祈祷,而“王翼日乃瘳”(武王第二天就病好了)。
  其三,祖宗关爱后代。例如,《尚书》中的《西伯戡黎》记载,祖伊在告诫商纣王商朝将亡时说:“非先王不相我后人,惟王淫戏用自绝。故天弃我,不有康食。”这表明在当时人们的观念中,祖宗(先王)关爱后代(“相我后人”)乃常理常情。
  其四,祖宗须敬。祖宗须敬的观念一方面表现为对祖先的祭祀供养,另一方面表现为对祖训祖制的恪守。对于前一方面,《左传》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其中的“祀”,就包括对祖先的祭祀。对于后一方面,《尚书》中记载夏朝国王太康(大禹之孙)失位教训的《五子之歌》体现的最为典型,因为在太康的五个兄弟分别总结的五条教训中,有四条(即其一、其二、其三、其四)都将太康失位的教训归结为太康违背祖训祖制。
  与敬祖观念密切相连的是上古中国人的传宗观念。一方面,敬祖观念中的祖宗关爱后代的观念即含有传宗的观念——如无后代来传宗接代,祖宗对后代的关爱就会落空;另一方面,祖宗需要祭祀供养的观念也包含传宗的观念——如无后代来传宗接代,对祖宗的祭祀供养就会断绝。正因如此,《五子之歌》(其四)才发出了“荒坠厥绪,覆宗绝祀”的悲叹。
  实际上,正是上古中国人敬祖观念和传宗观念的融合,才产生了后来作为中国人核心价值观的孝观念。孟子所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离娄上》),更凸显了敬祖观念和传宗观念的一体性。
  上古中国这种以天观念和敬祖传宗观念为核心的意识形态在心灵治理方面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首先,为王朝更替提供一种合法性的理论,既从心理上瓦解旧王朝的支持力量,又从心理层面上动员和激励新王朝的支持力量。如《尚书》中记载商汤罚夏的《汤誓》、记载周武伐商《牧誓》都是用天命观来为其征伐活动提供合法性依据。
  其次,为公共管理的重大决策提供理论支持,从心理上消除人们对该公共决策的反对和阻碍。如《尚书》中的《盘庚》就记载了盘庚王如何利用以天命观和敬祖传宗观念为核心的意识形态来说服反对者支持其迁都决定。
  再次,为重大灾变异象提供逻辑解释,并由此生发出对最高管理者的行为指南。如《尚书》中的《高宗肜日》记载了商朝贤臣祖己用天观念对“越有雊雉”(野鸡落在祭器上鸣叫)这一不详现象的解释,并由此劝谏商王“正厥事”(改正做事)——“典祀无丰于昵”(对父王的祭奠不要太过丰盛)。
  (二)西汉以来传统中国的心灵治理范式: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伦理范式
  如果说上古中国的心灵治理主要依赖于准宗教范式的话,经过孔孟董仲舒等儒家先哲的理论总结及春秋战国至西汉之初的实践检验,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伦理范式开始成为此后两千年来传统中国心灵治理的主流范式。
  1.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在于仁和义。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梳理和继承上古中国从尧舜禹汤至文武周公的治道传统,开创了以仁为核心价值的儒家伦理思想体系。其后,亚圣孟子又将义的观念注入儒家的思想体系,从而形成了以仁义为核心价值的儒家思想。这种儒家思想自西汉武帝时期被汉家王朝定于一尊以来,成为其后传统中国历朝历代君臣共奉的伦理准则。
  2.儒家核心价值的心灵治理效用机制。从需求溢出理论的视角来看,以仁义为核心价值的儒家伦理体系之所以能够产生心灵治理的作用,原因在于儒家的伦理体系能够让人自觉地服从甚至服务于社会的公共管理目标——防范或解决个人的需求溢出问题。这种让人心悦诚服、甚至日用而不觉地服从服务于社会公共管理目标的作用机制,也就是儒家核心价值的心灵治理的效用机制。
  首先,就仁而言,低标准的仁即不害人——“苟志于仁矣,无恶也。”(《论语·里仁》)是要求一个人不要成为别人需求溢出的因源;高标准的仁即“爱人”《论语·颜渊》),亦即“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则是要求一个人要主动地帮助他人防范或解决其需求溢出问题。这样,做到了仁的要求,就等于从自身做起减少或解决了公共管理所要面对的社会问题——个人的需求溢出问题。
  其次,对于义而言,义是以仁为导向的对不同需求的价值排序准则,是在需求冲突的情况下实现仁的必由之路,即孟子所谓的“居仁由义”。从需求溢出理论的角度看,义是在需求冲突的情况下对需求的取舍准则,这种准则实际上是人对不同需求的价值排序准则。孟子以鱼与熊掌不可得兼之喻引出的舍生取义思想就暗含了对义的这种诠释:“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孟子·告子上》这样,一个人只要做到了义的要求,其所作所为就会有助于实现公共管理的目标。而在义的伦理规范的熏陶下,人们会自觉地见利思义、居仁由义、行义以达其道,从而成为公共管理的正能量。
  3.儒家心灵治理的路线图。实际上,儒家经典《大学》中的八条目,就是传统中国通过心灵治理实现社会治理(公共管理)的路线图:“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 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 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其中,格物——致知——诚意——正心,正是心灵治理的内在逻辑顺序;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则是在心灵治理的基础上对人的外在行为的要求。经由心灵治理实现行为管理,最终达到公共管理的最终目标,这儒家八条目无疑描绘出一幅清晰的心灵治理路线图。
  五、结语:重续注重心灵治理的中国传统,开拓公共管理学的新边疆
  无论古今中外,公共管理实践对心灵治理的重视都概莫能外。就中国而言,从上古中国以天观念和敬祖传宗观念为核心的意识形态范式,到西汉以后传统中国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伦理范式,再到近现代及当代中国以某种主义为核心的意识形态范式(包括1949年前以救亡为核心的国家主义意识形态范式和1949年以后以马列主义为核心的意识形态范式),心灵治理在中国的公共管理实践中一直发挥着极为显著的作用。就西方而言,欧洲中世纪以基督教为核心的宗教范式、欧美近现代以自由民主为核心理念的意识形态范式,都是心灵治理在西方公共管理领域发挥作用的主流范式。
  与公共管理实践对心灵治理的重视形成鲜明反差的是,肇始于威尔逊政治与行政二分思想的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学把心灵治理排除在研究领域之外。这种境况产生的主要根源,一方面是近现代科学发展导致的唯物论盛行,另一方面是学科细分导致的学科知识的画地为牢。而当今公共管理学对心灵治理的漠视和无视,反映出当今公共管理学与公共管理实践的显著脱节。
  目前,所有版本的公共管理学/行政学教材对于心灵治理都未有涉及,而公共管理学界的学术论文虽对意识形态、宗教、伦理道德有所涉及,但数量少且被边缘化,属于典型的非主流。实际上,重视心灵治理是中国数千年治国理政的一贯传统。当孟子在其王霸之辩中力倡王道政治时,其所说的“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 (《孟子·公孙丑上》),实际上就是心灵治理的体现。如前所述,《大学》所说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正是心灵治理的内在逻辑顺序;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则是在心灵治理的基础上对人的外在行为的要求。经由心灵治理实现行为管理,最终达到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的和谐社会之境,反映出传统中国公共管理学(学界惯常称其为政治哲学)完整清晰的治理逻辑。
  不幸的是,随着近代清廷崩溃及西学东渐,传统中国以儒家伦理范式为主的心灵治理传统竟至断绝。改革开放以来,公共管理学界受西方的影响,一方面片面强调社会问题背后的物质性成因,习惯性地从经济视角审视公共管理所面对的公共问题;另一方过于迷恋物质性的治理方式,包括强制性的硬手段和软性的经济手段,自觉或不自觉地夸大硬手段和经济手段在解决公共问题方面的作用以及经济刺激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正是在这种简单化思维的影响下,心灵治理成为当前我国公共管理学疆域之外的荒原。
  当前,资源的过度消耗、生态环境的急剧恶化、腐败、群体性事件及个人恐怖主义事件频发,表明公共管理实践及公共管理学理论亟需关注心灵治理,由此,重续注重心灵治理的中国传统,以心灵治理弥补物质性治理的缺陷,无疑是中国公共管理学引领公共管理实践走出当前治理困局的一条出路。
 
Mentality Governance: New Fronti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As A Subject
——Based On The Need Overbrimming(Spillover) TheoryAnd The Paradigm of Mentality Governance In Traditional China
Liu Taigang
 
  [Abstract]Mentality Governance is a governance path to solve public affairs through affecting human mentality via nonmaterial and non-compulsive means, by which public administrators fill social need into persons and affect their attitude to different needs in order to make them restrain some needs of their own accord. Advantage of Mentality Governance to Material Governance is to reduce relianc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on material resources. There are four models of Mentality Governance so far which includes ideology model, ethic model, religion model and science model. Current Chinese public administration as a subject learned from western developed countries has been neglecting Mentality Governance. Chinese public administration as a subject should break spell of mechanizing materialism and resume Chinese tradition to pay attention on Mentality Governance and exploit new fronti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Keywords]mentality governance; need overbrimming(Spillover); public administration; ideology; society governance.
  [Author]Lin Taigang is Professor at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Policy,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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