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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发展新理念 加快农业现代化
本刊特稿
本刊编辑部
发布时间:2016-3-8  发布人:本站  源自:本站
    

  2016年伊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央连续发出的第13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足见“三农”问题的复杂性、长期性、重大性。各级政府应吃透《意见》精神,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为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目标不懈努力。

  创新理念,坚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1964年12月,周恩来总理在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四个现代化”发展蓝图时,把农业现代化摆在了“四化”的首位。中国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实现中华民族腾飞的基础在农业。半个多世纪以来,党和政府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伟大成就。但现实情况是,与“四化”中其他三“化”相比,农业仍是短腿、短板,面临一系列新挑战。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怎样才能有效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意见》明确提出,用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所谓“发展新理念”,就是党中央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这就是说,推进农业现代化不能走老路,必须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摆在农业农村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注重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确保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整体性和可持续性;注重解决人与自然的和谐问题,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注重发展的内外联动,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开放为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注重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将改善民生作为推动发展的基石,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树立和落实这五大发展理念,就能够从根本上破解“三农”难题,早日实现农业现代化。

  深化改革,增强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坚持不懈推进农村体制机制创新,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激发亿万农民创新创业活力,释放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应特别注重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与保护农民利益并重,完善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健全农业农村投入持续增长机制,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全面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条;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到2020年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健全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机制。

  产业融合,多渠道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应在传统种业改造、提高的同时,充分发挥农村的独特优势,深度挖掘农业的多种功能,培育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撑。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搞活流通,健全统一开放、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促进农业产加销紧密衔接、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推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让农民共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培育农民增收新模式。

  加强领导,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快农业现代化,必须加强和改善领导,改进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强化政治和组织保障。政府要坚决贯彻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组合;坚持城乡一体的治理模式,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稳步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加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依法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深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完善多元共治的农村社区治理结构。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大力促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业,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市民化。始终把人的教育、人的发展放在农业发展、农村进步的首要位置。毕竟,农业现代化是以农民的现代化为基本标志和动力的。

(执笔  邵景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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