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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做好新形势下金融工作
本刊特稿
本刊编辑部
发布时间:2017-9-7  发布人:本站  源自:本站
    

  前不久,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必须遵循金融发展规律,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创新和完善金融调控,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高度重视金融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李克强总理指出,金融是国之重器,是国民经济的血脉。金融的表象是货币的发行、流通和回笼,贷款的发放和收回,存款的存入和提取,汇兑的往来等经济活动;其本质是价值流通,即对现有资源进行重新整合后,实现价值和利润的等效流通。虽然金融交易本身并未创造价值,但它是一种将未来收入变现的方式,对经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金融交易的频繁程度是反映一个地区乃至国家经济繁荣能力的重要指标。当前,我国的金融业发展存在着诸多问题和隐患,不能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因此,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进一步做好金融工作。

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做好金融工作,首先是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我国金融业规模快速扩张,出现了“脱实向虚”倾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出,不利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必须看到,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根本宗旨,是金融赖以存在发展的基础。金融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一要树立质量优先、效率至上的新发展理念,更加注重供给侧的存量重组、增量优化、动能转换。二要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三要改善间接融资结构,推动国有大银行战略转型,发展中小银行和民营金融机构;促进保险业发挥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的功能;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鼓励发展绿色金融。总之,要促进金融机构降低经营成本,清理规范中间业务环节,避免变相抬高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有效防范金融风险。金融是人们在不确定环境中进行资源跨期的最优配置决策的行为。最近几十年来,地区性、世界性金融危机一再发生,危害之大,世人皆知。这说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和永恒主题。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我国金融运行总体平稳、风险总体可控。但在国际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因素综合影响下,金融发展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经济金融经过上一轮扩张期后,进入下行“清算”期;实体经济供需失衡,金融业内部失衡,二者循环不畅,结构性问题突出;一些市场主体行为出现异化,道德风险明显上升,而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尚不适应。为此,各级政府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对隐蔽性、突发性、传染性、危害性强的问题,必须格外小心,审慎管理;保持战略定力,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下大气力规范金融秩序;抓住关键环节,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切实防范金融网络技术和信息安全风险。

坚定深化金融改革。主要是,优化金融机构体系,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完善外汇市场体制机制;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股权结构,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风险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外部市场约束;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中央决定,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地方政府要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金融管理部门要努力培育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监管氛围。要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和互联互通。只要各级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切实负起责任,金融工作就能够持续健康发展。  (执笔 邵景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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