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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拥堵治理:政策比较与借鉴
学术论坛
赵 蕾
发布时间:2013-5-6  发布人:本站  源自:本站
    

  doi:10.3782/j.issn.1006-0863.2013.05.17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我国大型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政策绩效与治理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1YJC630295)阶段性成果。

  [摘要]交通拥堵治理正在成为世界城市发展共同面临的核心课题之一。目前在发达国家和地区被证明有效的治理对策主要涉及三个层次:通过行政干预,直接限制车辆的购买和使用;通过拥挤收费,用价格机制引导车辆和道路的理性使用;通过积极发展公共交通体系、智能交通系统和城市科学布局等外延支撑性对策,为上述限制性和收费性方案提供现实保障。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的条件限制,适宜将限制性方案做为治理交通拥堵的切入点,收费性方案则应等待时机和条件成熟后再予推行,而二者发挥效用的必要条件与共同前提是城市交通外延支撑体系的基本完善。
  [关键词]交通拥堵;行政限制;拥挤收费;外廷支撑系统
  [中图分类号]D035.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863(2013)05-0082-04

  随着我国城市的快速发展,交通拥堵日益成为难以治愈的顽疾,其危害不言自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首先出现交通拥堵的北京、上海等城市的主要应对方法是不断的新建道路,但却远远跟不上机动车的增长速度,这生动的验证了交通经济学中的“唐斯定律”(该定律认为新的道路供给会诱发新的交通需求)。因此近年来,西方交通需求管理理念(Travel Demand Management, TDM)开始引起国内学者的关注。简单来说,TDM就是在现有道路面积不增加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引导公众理性使用相对稀缺的道路资源,从而达到缓解交通拥堵的目标。从目前看来,发达国家和地区基于TDM所采取的系列治理方案主要涉及三个层次,即行政限制性政策、拥挤收费性政策和外延支撑性政策。
  一、行政限制性政策
  发达国家和地区治理交通拥堵所采取的限制性对策主要分为三类:一是通过行政干预手段直接抑制机动车消费;二是以高额纳税提高机动车购买的成本,间接抑制其增长;三是通过行政干预对既有各类车辆的使用进行限制。
  (一)直接限制机动车消费
  这一方案的首创者是世界上人口最密集的国家之一新加坡。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1990年新加坡开始推行“拥车证(COE)”制度来调控机动车保有量。具体做法是通过每月举行的公开竞标方式,打算购买机动车者必须先竞买“车辆拥有权”才能购车。COE价格由政府每月投放的数量与申请者的数量共同决定。此外,COE期限为私家车10年,出租车7年,期满后车主必须根据当时的价格再次购买COE。
  (二)提高机动车购买成本
  这一限制性政策在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同样被广泛应用,籍此来调控机动车的保有量。例如在法国和荷兰,购买车辆的消费税大约为车辆本身价值的30%~50%;在丹麦,购买私家车所需缴纳的各种税款甚至相当于车辆本身价值的2~3倍,并根据车辆体积和排量等参数的增加而提高;在新加坡,购车者除了必须竞买COE之外,还要额外支付高达车辆价值2.5倍的消费税。
  在同样人口密集的香港,从1982年即开始征收高额车辆登记税。2011年,为了进一步抑制私家车保量的增长,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香港特区政府再次调高私家车首次登记税。
  根据香港运输署记载的数据,该项举措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在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香港私家车保有量不升反降,直到1990年才恢复到1981年的数量,之后增长亦十分缓慢。
  (三)对既有车辆的使用限制
  在新加坡有一种“周末车制度”,以此对不同类型车辆的使用时间进行区别化对待。具体来说,在新加坡,汽车牌照分为普通牌照和红色牌照(Off-Peak Car Scheme),周末车制度即针对后者进行限制:购买红色牌照的车辆可以享受一系列税费的优惠,但只能在工作日19时至隔天7时之间以及周末和公共假日使用,其它时间则需要额外付费。在墨西哥、雅典和圣保罗等城市,则实行了每周对特定车牌尾号的车辆进行轮流限制的方案,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此外,对公务用车的限制也成为发达国家和地区缓解交通压力的重要对策之一。例如在美国、日本和韩国,公务车辆一直被严格控制,而在芬兰,政府部门中有权使用公务车的人则更少,而且只有总统、总理、内务部长、外交部长和国防部长享有配备固定车辆和司机的待遇。在其首都赫尔辛基,则只有市长一人享受专车待遇。同样,在德国,只有联邦级领导人、国务秘书和各部部长拥有公务专车,而司局长级的官员只能保证公务用车,不配备专车。政府公务(甚至包括接待来访外国元首)中常常大量依靠租赁用车。
  二、拥挤收费性政策
  拥挤收费的理念在于,道路在很多城市是一种相对稀缺的公共资源,通过价格机制可以将拥挤的外部成本内部化,进而实现该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使用。目前发达国家和地区采取的拥挤收费方案主要有三种:一是对特定时段进入特定区域的车辆收取拥挤费;二是在拥挤区域收取高额的停车费用;三是对车辆的正常使用定期或定程额外收取费用。
  (一)拥挤区域/时段收费
  这是迄今为止被证明最有效的缓解交通拥堵的治理对策,因此被越来越多的城市所采用,此处仅介绍这一方案推行较早且取得显著成效的新加坡和伦敦的做法。
  1.新加坡
  做为世界上最早推行该项方案的国家,新加坡拥挤收费政策的发展经历了2个阶段:
  (1)区域通行证阶段。从1975年开始,新加坡开始将最拥堵的中心商业区(约7.25km2)划定为收费区域,推行区域通行证(ALS)系统:早晚高峰(后扩展为全天)进入上述区域的车辆,必须出示事先购买的区域通行证,收费对象不包括公营公交车辆和特种车辆。
  (2)电子收费阶段。1998年,新加坡实施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ERP)替代了ALS系统。ERP系统通过在车辆上安装车载读卡器实现自动扣费,费用根据车型和时段介于0.4~2新元之间。数据表明,推行ERP后,新加坡收费区域的交通流量下降了20%~40%,车辆平均行驶时速提高近30%。
  2.伦敦
  伦敦于2003年开始对中心区实行交通拥挤收费政策,经过不断调整,目前方案的基本内容为:
  (1)收费时间为工作日早7点至晚18点,公共假期除外;
  (2)收费区域最初为伦敦中心区占地约21km2的内环以内,2007年后扩展到西部居住区。
  (3)收费对象为上述时段进入收费区域的私人汽车和货运车辆,不包括公交车、出租车、一些特种车辆以及环保汽车等;另外对收费区内和少数周边地区的居民和公司车辆减免90%的通行费。
  (4)收费金额为8英镑/车次·天;
  (5)缴费方式比较灵活,既可在零售店、加油站等直接购买,也可通过银行或互联网等支付;既可按日交纳,也可按周、月、年交纳;既可事先交纳,也可在当日22点之前交纳。收费同样采用电子自动识别技术,运行效率较高;
  根据伦敦市交通局(TFL)之后提交的评估报告,推行该政策后收费区域内小汽车流量降低了31%,平均车速提高21%,公共巴士速度更是提高了70%。
  (二)高额停车收费
  是很多城市采用的“以静制动”的治堵策略。在香港,车辆与停车位比率不到3∶1,中心区的比率则更低,停车费用一般为30~100港币/小时,中环附近的固定泊位年租金通常高达几十万港币。同样在美国纽约的曼哈顿区,即使是拥有车位的居民,每月仍需支付300~400美元管理费,而非固定的泊位,费用大约每小时20美元。
  高昂的停车费用也是东京缓解交通拥堵的一大法宝:中心区的停车费通常为150~400日元/15分钟(约合人民币40~100元/小时)。如果是固定的泊位,月租金高达2~4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400~2800元)。东京大部分政府部门和企业会给员工补贴大量公共交通费用,但都不会准备内部车位。需要强调的是,东京高昂的停车费并非源于车位紧张,事实上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就已经开始推行上述方案,当时日本的小汽车年增长率不到5%,而停车位的年增长率远远高过小汽车,高达15.4%,其城市发展规划的预见性可见一斑。
  (三)车辆使用收费
  为了缓解交通拥堵,一些国家和地区还对车辆的正常使用征收高额税费。
  三、外延支撑性政策
  前述交通拥堵治理方案的理念在于,通过限制或收费,实现交通需求的科学分流和道路资源的理性使用,而大量国际经验证明,这些目标的实现必然基于一系列外延性政策的支撑,如高质量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现代化的智能交通系统,以及科学的城市规划布局等。
  (一)高质量的公交服务体系
  日本东京是最典型的以公共交通、尤其是轨道交通为主的国际大都市之一,各种公共交通十分发达,而且换乘便利、准确高效,工作日公共交通出行率达到80%~90%。因此尽管这里是世界上人口最密集的城市(圈)之一,交通拥堵问题却得到了很好的缓解和控制。
  香港特区政府的策略是全方位发展优质的公共交通服务,以此降低香港市民对私家车的需求和依赖。香港地铁是世界上运行效率最高和最繁忙的铁路系统之一。按照特区政府规划,2016年轨道交通(不包括轻轨)总长度将达到555.7km,这意味着可以将全港约70%的人口以及80%的就业岗位纳入到轨道交通车站1km的范围之内。[1]此外,香港公交系统已基本实现“无缝换乘”,公交出行分担率已达89%,跻身世界最高水平。
  同样受到广泛肯定和关注的是公交优先系统(BRT)。将哥伦比亚首都波哥大市从几近绝望的交通拥堵中解救出来的,正是一套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BRT系统;而在韩国首尔,交通通畅归功于独特的、设置在若干主干道中央的公交专用通道,这使得首尔的公交车辆速度至少提高18%,乘客数量增加15%~38%;美国芝加哥后来效仿首尔,在主干道中央设置公交专用通道和停靠点,同样取得了显著效果。[2]
  此外不少城市还推行了公交低价策略。例如在斯德哥尔摩、日本大阪等很多城市都推出了低价车票或高额公共交通补贴等,以此引导和鼓励人们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二)现代化的智能交通系统
  美国是建设现代化智能交通管理系统(ITS)最为成功的国家之一,其覆盖的领域已经包括:公共交通运营系统、出行需求管理系统、商用车辆运营系统、车辆控制安全系统和电子收费系统等。这一系列智能化管理系统的应用,使得美国的交通拥堵降低20%,车祸发生率降低50%~80%,延误损失减少10%~25%,油料消耗减少30%,尾气排放减少26%。[3]
  在日本和香港等地,通过ITS系统,巴士司机可以随时获知各主要路段的路况信息,市民也可以很方便的获取有关公共交通的实时信息,而主要路口的信号灯也可以根据交通路况迅速进行监控和调整,以便最大限度的减少交通延误。而在新加坡,尽管全岛路面上几乎看不到交通警察,但却道路通畅、反应迅速,车辆的平均行使速度甚至高于香港、纽约和伦敦,这同样归功于覆盖全岛的智能化交通指挥系统。
  (三)科学的城市规划与布局
  科学规划城市布局,合理设计城市道路系统同样是影响交通状况不可忽视的关键因素。因此,为了摆脱传统的单中心城市规划模式的弊端,不少国家采用了多中心模式,一方面严格限制在中心区生成新的商业中心等,同时通过疏解就业岗位、开发新的一体化功能区等方式,将交通流进行分散和化解。例如东京、莫斯科和巴黎等城市所采取的环线加放射状的多核心城市交通布局,就被证明可以有效地减少交通拥堵。
  在美国的许多大城市,政府纷纷推行所谓“公交村落”的规划建设模式,即在地铁(城铁)车站周围,规划新建起功能完备的综合性生活区,这样可以有效的将市民从中心城区拥挤的车流中解脱出来,这种“公交村落”被很多国家认为是21世纪城市空间格局发展的新趋势。
  香港特区政府则不断致力于道路系统的科学设计。在香港,主次干道一般不设“慢车道”,只设快车道和人行道;主干道一般为双向4~6车道,次干道一般为单向行驶道,这种设计理论上能够增加道路的通行能力,提高交通运行速度,减少路口交通事故;此外,最大限度的实现人流和车流的分离,在香港的主要街道上,每隔二、三百米就有会一座人行立交桥或地下通道,有的人行立交桥或地下通道甚至可以跨越几个街区,这种立体化交通布局无疑会对缓解交通拥堵产生很大积极作用。
  四、政策借鉴的适用性研究
  尽管上述一系列治理方案在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一定适用于我国目前的城市发展现状。对于我国而言,由于在很多方面与发达国家和地区仍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在借鉴过程中必须采取谨慎态度,通盘考量,否则势必难以取得预期效果。
  (一)现实的切入点:限制机动车消费和使用
  从既有的治理经验来看,交通拥堵问题产生之初,由于受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心理接受程度等制约,比较适宜以限制性对策作为切入点。事实上,我国已经有城市开始尝试这一方案,并初步取得了一定成效。
  从1994年开始,上海推行高价竞拍车牌的举措来抑制机动车增长。目前上海车牌已经突破7万元,相当于一辆经济型家用小汽车的价格。尽管此举一定程度的影响了上海汽车产业的发展,而且间接导致大量本地居民申领外地牌照,但在抑制汽车保有量方面仍取得了较好效果。此外,由于外地牌照的车辆在高峰时段不能使用若干城市高架路,因此相对缓解了高峰时段的交通拥堵问题。
  在奥运期间,北京采取了临时交通限制措施,如机动车分单双号上路,全天禁止近30万辆黄标车上路,本地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错峰上下班,公务用车停驶70%,增加高峰时段公共交通运营能力等,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之后北京全面启动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政策,初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很快就被快速增长的机动车保有量消耗一空而且有观点认为,限号政策间接促使很多人购买第二辆车。。2010年底,北京开始通过摇号方式对机动车年度总量进行配给和控制,成为国内首个发布汽车限购令的城市。
  2012年,为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广州开始对中小型客车进行配额管理;深圳开始推行全市公务车和黄标车按尾号每周强制停驶一天。
  相对而言,行政限制性政策便于执行和监管,对实施条件和技术水平要求较低,同时见效速度较快,比较易于获得舆论支持,并有助于普及道路资源稀缺和有偿使用的理念,因此很多国家和地区都选择以其做为治理交通拥堵的切入点。但需要强调的是,一要注意处理好因限制方案而导致的外地车牌管理问题,否则不仅难以达到理想的政策效果,反而会造成额外的财政损失;二是注意该方案对本地汽车市场的影响;三是推行该项政策的前提应是前述外延支撑系统的完善。
  (二)未来的核心方案:交通拥挤收费
  对于任何一个城市而言,都不可能单凭限制性政策持续缓解交通拥堵问题,因此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状况达到一定程度时,拥挤收费势必成为治理拥堵的核心方案。事实上,从上个世纪90年代至今,我国已有诸如上海、北京、杭州、深圳等多个城市展开了深入调研和多方论证,计划实施区域/时段拥挤收费或大幅提高燃油税和中心区停车费,但迄今为止,我国仍未有任何一个城市实施真正意义上的交通拥挤收费方案,究其原因,是由于我国目前尚不完全具备推行交通拥挤收费方案的条件。
  首先对于我国绝大多数城市而言,前述外延支撑系统还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无法承担因拥挤收费而产生的大量公共交通的需求,这一点将在下文进一步详细论证;其次,交通拥堵从根本上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衍生问题,对于尚处在转型期的我国而言,交通拥堵并不单纯是道路供给不足和机动车保有量猛增之间的矛盾问题,而是由诸如相关的制度建设、人均GDP水平、公民的观念和素质、公共资源的分布、政府执政意识和行政传统等各种复杂的因素共同导致的。
  纵观拥挤收费的成功样本,无不存在于发达国家和地区,在那里,国家各项制度相对完善,电子化办公十分普遍,因此很多公共事务不需要在各个部门之间反复奔走,公务车的使用也受到严苛的限制;公民素质和人均GDP已经达到一定水平,具备良好的交通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拥有小汽车也不再是身份的象征;同时城市公共资源不会过于集中,公共交通系统和ITS系统十分发达。这些因素都为交通拥挤收费提供了政策实施的合理性和政策效果的现实保障。
  因此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在借鉴和推行交通拥挤收费方案时,应反复调研、谨慎论证,充分考量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现实条件,同时大力推动公交服务体系、ITS系统和城市规划布局的完善,不断为政策实施积累现实保障。交通拥挤收费原本是为了体现道路资源配置的公平性,但若忽视经济发展水平和现实基础,反而会导致新的不公平。
  (三)必备的前提条件:外延支撑系统的完善
  1.我国城市的公共交通服务和运营能力尚有待提升。在我国拥堵最为严重的两大城市北京和上海,由于公共交通效率低、候车时间长、换乘不方便、价格偏高、舒适性差等原因,公交出行率仅为25%左右;BRT系统虽然近年来引起了广泛关注,但只有广州等少数城市构建了真正意义上的BRT系统,执行效果也是差强人意。这些因素势必会间接强化市民对私家车的依赖,如不能得到彻底的改善,任何治理方案的效果都会大打折扣。
  2.我国只有极少数城市初步建成了ITS系统。如前所述,绝大部分实施拥挤收费的城市都建立了完善的ITS系统,各种动态信息系统、导航系统、电子扫描系统和摄像监控系统等全面普及、反应十分快捷迅速。而在我国,除北京、上海近年来积极打造智能交通城市,在ITS系统建设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外,大部分城市都不具备上述条件,而且交通信息系统设计不科学、反应迟缓、技术落后等现象仍普遍存在,这种现实基础显然不适宜推行交通拥挤收费方案。
  3.我国城市普遍存在规划布局与道路设计不科学的现象。以上海为例,作为我国一直以来对汽车消费限制最严格的城市,截至2012年,上海机动车保有量约为260万,这一数字远低于人口同样密集的东京和首尔,然而现实的情况却是:上海的拥堵现象随处可见且日益严重,某些路段和高架路的拥堵甚至已成为常态;而在东京和首尔的中心区,除上下班高峰和周末等特定时间外会出现轻度拥堵,其它时间道路十分畅通快捷。进一步而言,虽然近十余年来上海的道路面积已经增加了一倍多,但交通状况却始终没有好转。除了汽车保有量迅速增加之外,在城市规划布局和道路设计上也能找到诸多诱因。而东京的城市规划是50年前就已基本确定并一直以来严格履行,在半个世纪的发展过程中鲜有大的调整和矛盾产生。我国大部分城市都处于经济快速增长期,如果缺乏长期的发展规划和科学的路网设计,交通拥堵势必愈演愈烈。
  无论是行政限制性方案,还是拥挤收费性对策,其最终目的都是引导公众对于交通资源的理性使用,将交通压力科学合理的分散到各种交通工具上。而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有效实施上述方案的基础是,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日益完善的城市交通外延体系,只有不断提高城市交通的服务质量、运营能力和网络布局,才能真正减少人们对于私家车、公务车等低承载量交通工具的依赖和需求,实现交通系统的有序运行,从而根本上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参考文献]
  [References]
  [1]香港运输署.铁路发展策略 2000[R].香港:香港运输署,2000.
  Transport Department of Hong Kong. Railway Development Strategy 2000. Hong Kong: Transport Department of Hong Kong, 2000.
  [2]朱向军.破解城市交通拥堵需要综合治理[J].现代城市,2011(1).
  Zhu Xiangjun.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of Urban Traffic Congestion. Modern City, 2011(1).
  [3]刘治彦.城市“治堵”国际经验借鉴[J].人民论坛,2011(1).
  Liu Zhiyan. The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of Urban Traffic Congestion Management. People’s Tribune, 2011(1).
  (作者:上海大学管理学院讲师,上海200444)

Management of Urban Traffic Congestion: Countermeasures Comparison and Reference Research
Zhao Lei

  [Abstract]Traffic congestion management is a core subject of world urban development. At present, the effective measures in developed countries and regions mainly involve three contents: restrict vehicle purchase and use directly through administrative intervention; guide people to use vehicle and road rationally through the congestion pricing mechanism; and provide realistic guarantee for the above schemes through promoting the external support. Due to various restrictions, developing countries should take restriction scheme as the breakthrough point, and carry out congestion pricing schemes till the conditions to be ripe. Above all, to promote the external support system is the necessary premise.
  [Key words]traffic congestion,administrative resfriction,congestion pricing,external support
  [Author]Zhao Lei is Lecturer at School of Management, Shanghai University.Shanghai 20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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