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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与资讯
广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着力点
发布时间:2014-6-16  发布人:戴昌桥

  广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戴昌桥承担的广东省2013年重大资助项目子课题《广东深化改革的主攻方向、重点难点和有效路径——制度红利视角的研究》对广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研究认为,当前广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现已取得一定成效,形成许多改革优势,但还面临着许多问题亟待解决,研究成果提出了继续深化改革的着力点。

  一是加大推进粤北、粤西、粤东地区市、县、乡镇级政府大部制改革,积极转变、整合各级政府职能,精简各级政府机构和人员,努力打造出便民、利民、高效、廉洁政府。二是加大力度取消、下放、转移行政审批事项,精简行政审批环节,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强化行政审批标准和电子平台建设,完善行政审批监督机制。三是优化行政区域设置,将一些相邻的村级行政区域、乡镇级行政区域、县区级行政区域进行优化合并,弱化市级行政区域,将现有市级政府管辖范围缩小到现有地级城市,实行省直管县市。四是建立健全“全口径”预算编报体系、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人大对预决算的审查监督机制、财政预决算公开机制,构建一个财权与事权相统一、财政转移支付与公共服务均等化相一致的现代财政制度。五是强化政府在投资管理中的宏观规划引导和监督,弱化政府在微观经济中的直接投资行为,发挥市场在经济投资中的决定性作用,赋予各类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挖掘出各类社会中介组织为企业投资提供优质服务的潜能,构建现代投资体系。六是合理界定各层级各部门政府执法权限,减少行政执法层级,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完善和公开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构建现代化的综合执法体系。七是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减少社会组织登记手续,弱化社会组织行政色彩,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设立社会组织专项扶持资金,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强化政府对社会组织引导监管能力。八是理清各类行政权力界限范围,制作并向社会公开正面权力清单、负面权力清单、监管权力清单三单目录,同时加快建立行政权力的电子监察监督平台,强化人大、政协、司法、社会组织、人民群众、企业、新闻媒体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作用,构建一个全流程、全过程、全方面、多层次、多角度、立体化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供稿单位:戴昌桥,广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系主任,广州5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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