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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与资讯
亚洲地区电子治理的创新与发展
发布时间:2014-9-2  发布人:黎宇 徐少同 熊缨

  作者:黎宇,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电子政务与绩效管理研究室实习研究员;徐少同,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电子政务与绩效管理研究室助理研究员;熊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北京100101

  “东部地区公共行政组织电子政务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亚洲地区电子治理国际研讨会”于2014年5月29日在北京召开。本会议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办、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承办,旨在加强东部地区公共行政组织成员国之间关于电子治理的理论与实践交流,提升我国在东部地区公共行政组织中的影响力。会议主题是“电子治理:治理能力现代化”。来自中国、美国、日本、韩国、丹麦、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孟加拉等国家的7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就“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提高网络公共服务质量”、“社会媒体视角下的公众参与”等问题发表了很多真知灼见。

  一、关于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电子治理是对传统政府治理的发展和补充,是善治在电子化、网络化环境下的延伸,发展电子治理首先要强化政府主体的治理能力,即政府的电子治理能力。

  (一)加强电子治理的顶层设计和基础建设

  各国政府一直以来都对加强电子治理的顶层设计和基础建设工作十分重视。来自中国和美国的专家都指出,近年来,国家制定了电子政务发展规划,普遍加强了电子政务工作机制、电子治理技术环境建设,也越来越重视提升公务员的电子治理素质。孟加拉国专家在发言中详细介绍了国家公务员的素质培训计划,指出这为提升其电子治理能力提供了人才储备。日本专家强调,日本政府从电子政务到电子治理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三个阶段的规划,特别是在2010年后开始实施第三阶段的电子治理发展规划,即致力于ICT技术的整体引入,打造一个由公众驱动的、真实的知识信息社会,从而提高治理能力。

  (二)政府注重开发大数据应用技术支持决策

  专家普遍认为,信息资源是生产力,在大数据时代,政府必须加强数据开发意识,提高数据开发利用和管理能力。在数据采集和开发方面,各国政府在有效把握数据相关关系的基础上,普遍重视发现规律性与一般性,有效地提高了政府决策的时效性、科学性、准确性和社会回应性。专家认为在完善数据和信息的治理能力发面,应注意以下几点: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培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数据专才、加强大数据开发运用与有效管理、积极参与大数据国际标准的制定,争取国际话语权。

  (三) 加强政府电子流程再造

  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需要面对和处理一系列新的技术挑战和业务问题,也需要与传统电子政务以及电子商务、电子社会、电子公民的发展相结合。构建电子治理的协同能力及机制,目的就在于以电子化方式带动互动、民主和平等的协同治理,并最终实现社会和谐。在这方面中外方专家均有典型案例介绍。美国专家通过描述四个不同的项目,旨在提出美国政府提升电子治理能力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依托信息技术促进跨部门合作,跨部门合作需要以跨部门的政策框架体系作保障。韩国专家对韩国运用电子金融管理系统在预算管理现代化以及预防腐败方面的成功经验进行了介绍,自上而下实现了技术平台和组织结构两个方面的改革。中方专家介绍了吉林省政府、北京市城管局的实践。另外,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的协同性也在不断提高。专家强调,我国在中央政府采购方面,已经尝试在商家、央采中心和政府部门中间建一个采购商城,商城通过三方接口来实现三者的信息传递和协同操作。这对保障低价采购、公众监督、价格市场化有重大推动作用,有利于树立政府的形象,引导多主体治理体系的构建。

  (四)提高基层治理质量

  随着网络普及、公民素质提升,亚洲地区的电子基层治理不断发展,尤其是在我国,近年来,基层电子治理有较为丰富的实践探索。例如,社区管理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供信息服务,地方政府不断推进村级公共治理服务。中方专家系统介绍了湖北和云南两省两个典型的基层治理案例。湖北某村建立村级政务信息系统,云南有关部门在梳理政府职能延伸、基层政权管理和村民自治事务的基础上,建立了农村为民服务中心,搭建了网络治理平台,并实现电视机、手机和互联网的三屏互动。以村级电子治理方式提升了基层公共服务、基层政权建设和村民自治的质量。

  二、关于提高网络公共服务质量

  网络公共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应用信息技术等电子化手段,运用公共权利和资源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过程和结果。发展电子公共服务,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是电子治理发展的重要内容,因此发展网络公共服务一直是电子治理研究领域和实践领域比较关注的问题。

  (一)加强网络公共服务规划与协同

  相对于线下公共服务,发展网络公共服务更需要整体谋划和综合协同,与会专家就未来的网络公共服务发展,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完善电子公共服务需要顶层设计和规划,需要全局的掌控、布局和谋划;二是服务全过程和结果的一站式提供;三是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合作,需要掌握技巧。四是提高网络公共服务质量,要关注服务资源整合,提高服务的个性化和多样性水平,要保证服务的适用性,在网络平台、操作方式,信息构建等方面都要符合对象属性。

  (二)发展便捷和定制的网络公共服务

  开发便捷的网络公共服务平台与产品是发展网络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便捷顺畅地获取公共服务是网络公共服务重要优势,因此,加强网络公共服务技术开发一直是网络公共服务提供者和参与者的重要追求。上海市闸北区的移动就业公共服务在这方面有很好的尝试。董煜,王光荣,刘利亚.移动公共服务创新的影响因素分析与启示——以上海市闸北区移动就业服务为例[J].电子政务,2014(1).此外,开发个性化定制服务已经成为网络公共服务的新领域。来自上海的专家具体介绍了上海市打浦桥街道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网上定制服务系统,其典型特点就是居民能够个性化地定制自身需要的服务。朱琳,刘晓静.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智慧社区服务公众采纳实证研究——以打浦桥街道“IN标签”为例[J].电子政务,2014(8).

  (三)关于网络公共服务的评价体系

  加强评价或评估一直是促进公共服务发展的重要方法。发展网络公共服务同样需要加强评价。与会专家对网络公共服务评估的内容方法和指标体系构建等都有深入探讨。

  1.就评价内容而言,网络公共服务的评价不应只是传统政务中对服务窗口和政务网站的评价。从治理能力角度看,具体要评价信息技术管理和应用能力、政府业务优化的能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政府对非政府主体的协同管理能力等方面。从经济效用角度看,要有相关信息化投入、服务发展投入与产出效益等方面评价。

  2.就评价方法而言,网络公共服务的评价要有多主体的评价,特别是公共服务对象的评价,还要有完整流程环节的动态评价和跟踪评价,实现对整个流程环节和节点的评估,并保证可追溯至整个运作过程。

  3.就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而言,网络公共服务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评价:开放透明性、法规健全性、问责效力性、服务高效性、参与和谐性。此外,在社会媒体时代,面对突发事件能否及时有效发出权威声音,能否在真伪难辨的网络环境中树立政府真实形象,也应作为反映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指标。

  三、关于社会媒体视角下公众参与

  微博、微信、社交网站、论坛等是政府部门发出权威声音、引导和规范社会舆论的重要平台。社会媒体环境下的公众参与正推动着“政府-公民”互动治理模式的快速发展。新媒体技术的出现和发展给公众参与赋予了直接性、开放性、互动性等新特征。新媒体时代的公众参与主要是以网络社会媒体方式的参与,在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方面都得到明显提高。

  (一)公众网络参与已成为重要的治理力量

  随着网络平台的发展、公民参与意识和素质的提升,公众基于利益诉求的参与越发明显,近几年来,政府行为、公众事件通过社会媒体互动的态势不断强化。甚至有中方学者提出,当下中国所有的参与事件无一不具备媒体驱动性特点。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专家们认为,公共部门和公众在信息拥有量和话语表达方面的平等性正在逐步强化,公众在提升公共管理与服务水平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公众已经成为政府治理乃至国家治理的重要力量。

  (二)社会媒体已成为政府塑造形象的工具

  社会媒体发展倒逼政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同时政府利用社会媒体平台较好地引导了舆论并逐步树立了良好形象。比如,有专家通过分析政务微博的发展,对政府运用社会媒体的能力和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政务微博的及时发布不仅有正视听的作用,同时也让公众看到了政府的作为和努力,提供了公信力。

  (三)公众参与在新媒体环境下的困境与挑战

  从实践发展看,公众网络参与电子治理一样也面临一些现实困境,比如数字鸿沟的客观存在、有些政府部门的消极应对、公众参与素养的差异以及制度化参与渠道的有待拓宽等都会影响公众参与的效果和质量。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有专家学者在研究中指出,网民只是公众的一部分,且具有年龄、职业等方面的分布特点,因此,要充分重视网络表达的不均衡性和极化现象,不能简单地以网民意愿代表整体民意,防止网络表达代表社会各群体利益。此外,在我国偏远地区和基层乡村区域,政府还需大力提高网络公共服务水平,政民沟通的电子渠道建设仍需加强,努力弥合数字鸿沟并持续提高公民网络参与素质。政府要研究公众网络表达和舆情发展的特征和规律,及时发布引导信息并采取合适的引导形式,防止网络舆情极化。

  四、结论与启示

  提高电子治理能力,优化电子治理环境已经成为亚洲乃至全球各国和地区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提高政府的电子治理能力,需要考虑到政府主体和非政府主体,公共管理与新公共服务,信息技术和非信息技术,以及公众理性与非理性等诸多因素。从本次会议反映出的研究和实践情况来看,“电子治理”实践与相关研究正呈现以下主要发展特征:第一,加强了对政府电子治理能力和相关评价体系的研究。第二,加强了对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发展的应对研究,特别是加强了新媒体技术和大数据技术背景下的社会信息化、信息共享和交流以及公众信息行为的研究。第三,加强了对非政府主体,即对公众参与力量的关注、分析、引导和协同性研究。

  最后,为提高我国电子治理水平,政府今后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做更多努力:转变治理思路做起,推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对新媒体的监管,建立制度化参与渠道,引导和规范媒体及公众加强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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